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总则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法总则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债权是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产生的,为保障双方的利益,民法典也对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吗?基本内容有哪些?下面跟随我们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二、债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由以上信息可以得出,债权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除了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也会引起债权的产生,因此,就具体的债权的产生,要结合具体案件而定,相关事宜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准确的解决问题。


·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中,借条已经跟“雷锋叔叔”一样,人人都知晓。这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它是由无数因为没打借条而无法讨债的借款人的“血泪”垫定的。当然,所谓的打借条自然不是草草写完了事,而是要确保它是有效的。那么,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
      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 随着消费观念的不断改变和经济模式的变化,贷款越来越被大众接受运用。但是办理贷款并不简单,因为涉及金额较多,所以银行及相关机构对此审查严格。那么网的我们现在就为您介绍一下贷款申请条件具体是如何,该如何操作。 一、申请条件 如何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 1...


·正规收款条怎么写
      正规收款条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只写“收条”二字;正文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


·债务人死亡保证人还要代其偿还欠款吗
      在我国,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一场债务关系当中,作为债务人的担保人只有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者是没有办法偿还欠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对于所担保的债务人发生死亡的情况,担保人是否需要替其偿还债务,则需要分情况而定。在一般的情况下来看,担保人的责任就是保证在债务人没有办法偿...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比方张三借给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那么张三借给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5、借款人可...


·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怎么承担
      公司有欠债分立之后怎么承担?(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一、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不一定会胜诉,借条和还款协议之所以是有力的证据,主要是因为能直观有效的证明对方确实有借钱未还这一事实,但是如果借条和还款协议写得不规范,让对方有空可钻,失去了证明力,就不一定能胜诉了。 二、欠钱...


·别人欠钱没证据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没证据不还怎么办?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双方权利义务不清楚的情况...


·借款?投资?
      案例:袁先生自2017年12月开始,与妻子共同经营一家餐饮公司。目前,餐饮公司仍在经营当中,但是开业后有亏损,未审计具体亏损数额。 高先生与袁氏夫妻系朋友。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高先生先后5次向袁氏夫妻转账共计15万元。一年多以后,高先生以袁氏夫妻借款未还为由,向...


·合同法定金条款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定金条款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有对应规定。民法典定金条款《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一、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