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的工程质量标准分类有哪几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的工程质量标准分类有哪几种?工程的工作庞大又复杂,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就会对整个工程产生重要影响。所以说,一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划分十分必要。那么,我国的工程质量标准分类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的工程质量标准分类有哪几种?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希望给您一些帮助。简单来说,我国工程主要分为分部工程等几类。相应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也就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对于不合格的工程,必要的补救措施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
      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一、劳动争议开庭后几天下判决书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开庭后作出判决的期限有明确规定,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二、《劳动争议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判决期限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


·举报童工需要哪些证据?
      说到雇佣童工是违法的行为的这件事,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吧,如果是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进行依法举报的,但是,您知道举报童工需要哪些证据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举报的方法和法律依据,来帮助您进行依法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举报。 一、无证据举报雇佣童工的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蓬勃发展,工程建设则显得尤为重要。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由验收员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细致的检查才可以完全完工。只有高质量的建设工程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建设是不允许完工的。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统一、规范和...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二、不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很容易认定的,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其次,是否为...


·劳动合同法工伤连带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在最新《劳动合同法》中,加入了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如果派遣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工伤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工伤连带赔偿责任是怎么说的?我们就此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下面我们一起做个大致了解吧。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一、劳动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劳动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


·建筑内部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内部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未知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建筑内部工程承包纠纷是在建筑工程方面较为常见的纠纷,在建筑工程中工作的人们应当注意承包纠纷事项,那么建筑内部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用人单位招收童工有什么后果?
      我们知道,处于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尤其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是不允许招聘的。因此对于一些知法犯法招聘童工的单位,就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惩罚,那么用人单位招收童工有什么后果?下面就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律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