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强拆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强拆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知道,行为人对自己名下的房屋是拥有所有权的,它的权利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但是如果有一天你的房屋强拆了,这个时候,你知道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解答,供你阅读。

一、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当强拆了你的房屋,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时,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行政复议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提起诉讼应注意什么

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

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

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3、注意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因此,如果强拆房屋,行为人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都涉及到很多方面,非常的复杂,建议你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对于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一件人生大事,很多家庭都是用了所有积蓄
      对于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一件人生大事,很多家庭都是用了所有积蓄来买套房子的。因此,人们在买房的时候,要仔细查看房屋的质量。否则入住后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会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的。那么,买房的时候怎么看房屋质量?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买房的时候怎么看房屋质量? 1、看墙...


·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如果办理的是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直接撤销或修改遗嘱就行了。如果办理的是委托书公证,那么撤销的是委托书而不是公证书,由原委托人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撤销委托的声明书公证。如果是房屋买卖或赠与公证,那么除非双方都同意才行。再强调一点,公证书是无法撤销的,...


·房子越来越成为生活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购买房产时,房产需要
      房子越来越成为生活当中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购买房产时,房产需要填写所有人的姓名,自此房产就归房产合同上所有人所有,一旦后期出现状况,需要将房产的所有人换成其他人,那么法律上是否允许房产合同更名,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吧。 一、法律上是否允许房产合同更名 对于购房...


·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


·房产继承过户时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房产继承过户时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


·普通二手房和商品房的价格虽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对于我国普通
      普通二手房和商品房的价格虽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其实购买二手房大多数也是选择贷款的方式进行的。但是在二手房买卖交易的过程当中也有因为贷款而引发的二手房房产纠纷问题。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贷款引发的二手房产纠纷案例解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贷款引发的二手...


·合肥回迁房能买吗
      合肥的回迁房由于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因此价格比商品房要便宜很多,很多刚需的买房者都有考虑到购买回迁房,但是一直有一个问题在您心头,那就是合肥回迁房能买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能不能买?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1、房价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


·房价越来越高,房屋租赁引起了全城的激烈讨论,我国大部分城市相
      房价越来越高,房屋租赁引起了全城的激烈讨论,我国大部分城市相继出台租售同权的政策,以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也进一步规范了房屋租赁市场的运营。但随着租售同权政策的进一步深化,租赁房租会不会上涨?下面由我们来为您简单讲解一下。 一、租售同权后房租会不会上涨 首要,租售同权是建立在...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在购房的过程中,最担心的就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而要是真的不幸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话,需要先判断该问题属于什么样的房屋质量问题,之后再来确定业主如何维权。而实践中,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


·一、北京两限房新政策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两限房新政策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一) 申请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申请购买两限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的标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