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转租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转租根据原房东是否同意,分为了责任转租和承诺转租,不同的情况下,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不同的。而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到底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未取得《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的房屋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转租,转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区、县公安派出机构申请并取得《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关于房屋转租过程中,承租人应该注意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进行房屋转租时,一定要提前了解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才能签订有效的房屋转租合同,并且保护自身的租赁利益。



·房子去哪里做抵押登记?
      房子去哪里做抵押登记? 一、房子去哪里做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办理房...


·离婚房产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就会选择诉讼离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就要考虑房产的问题了。房产转让给他人就要进行更名手续,除了要携带一些材料证明,还要带足够的钱交过户费用。那么,离婚房产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请看下文。 一、...


·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买房贷款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等选择。而商业贷款在各个地区的贷款条件都不一样,每个人商贷买房所需要的首付也不一样。那么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目前我国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由于社会活动的复杂多样,《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仅仅是规定了认定标准,但涉及到具体的合同,还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来认定。下面主...


·一、房屋买卖协议已签不过户行吗?
      一、房屋买卖协议已签不过户行吗? 二手房买卖暂不过户签协议可以的,保险起见是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但是在办理出来房产证之前,该房屋还是属于原业主所有。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


·夫妻领证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领证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


·二手房更名费都有什么手续费
      二手房更名费都有什么手续费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2、契税普通...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贷款
      房贷人死亡如何处理贷款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


·武汉市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无论购买农村房屋或商品房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签订买卖合同,在签订个铜钱应该就各项内容达成合意。且签订合同能避免在出现基于买卖而发生纠纷时无证据可寻导致案件无法公正审理的情况。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了解下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吧。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在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之前在合同里面签订的不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


·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贷款买房固然可以帮助购房者解决资金问题,当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要谨慎,避免发生按揭合同纠纷。那具体来说,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而要是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