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律规范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律规范包括哪些?

公司是最重要但是市场主体,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因为公司涉及的范围很广,我国关于公司方面的法律文件也有很多。那么公司法律规范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一、公司法律规范都包括哪些?


1、《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行为的基本法律,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公司章程、股东责任、股东权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都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是中、小企业贯穿始终的一部法律。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是公司设立、年检、注销必须遵循的法规。

3、《合同法》

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而盈利就离不开交易。《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盖的内容广泛,不仅商品交易需要订立合同,涉及到公司的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物权变动等事项也均需有合同保障,均受《合同法》的调整。

4、《物权法》

公司经营所得,涉及到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以及交易有些动产,是需要登记才能取得物权的,这部分物权的取得是要受《物权法》调整的。

同时,《土管法》、《房地产管理法》也是涉及土地、房产物权方面应当遵循的规范。另外,物权具有担保功能,在涉及物权担保时,《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是必须遵守的。

5、金融类法律

公司成立之后,运营期间,要支付结算、要贷款融资,这个时候,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贷款通则》、《票据法》、《证券法》等。公司为了分散风险以及交通工具类因国家强制规定,而必须或选择的保险,就又涉及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6、知识产权类的法律

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誉、同时还会给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注册商标、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这些涉及到《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二、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1、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2、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综上所述,我国是个法治社会,公司的经营必须合法。关于公司法律规范有很多,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公司登记条例、物权法等。其中公司法应该最主要,也是内容最具体的一部法律,其调整的是我国境内公司的民事活动。最近几年,最高法又结合公司法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怎么办?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可以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


·股东和法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可以同时办理吗?
       一、股东和法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可以同时办理吗? 股东和法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可以同时办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


·与分公司签合同起诉总公司可以吗?
      与分公司签合同起诉总公司可以吗?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违约的其后果,最终必然由总公司承担。既然总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必然可以将总公司起诉到法院,进行追责索偿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公司法人找不到了,股东想退股怎么办
      股东退股不是必须法人同意才可以。股东退股应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办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


·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作为公司法人后果是什么?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


·企业改制形式主要有哪些
      企业改制形式主要有哪些时代发展到今天,一直都在遵守着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于各家企业来说也是如此,时代在发展,企业所需要的经营方法和经营理念,都会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的进行改革。为了企业能够更加长远的发展,有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对企业进行改制。对于企业改制形式主要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将在...


·公司注销了还可以继续对外经营吗
      属于无照状态,是不能继续经营或者交易的,否则,其行为就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取缔。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我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有哪些?
      我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


·一、没与公司签合同可随时辞职吗?
      一、没与公司签合同可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怎么算 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利息属于担保贷款的一部分。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是什么 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


·怀孕被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怀孕被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