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息息相关的,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当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则很有可能损害了劳动者的相关权益,是要进行赔偿的。那么按照最新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最新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三)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由此可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最新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务纠纷时,要理性的对待这一问题,不做过激行为,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利益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当然,也可以选择向的在线律师进行求助。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产生变化,有时候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转移相应的劳动关系,不少人认为在劳动关系转移的时候,劳动单位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通常,劳动关系的转移并非出自劳动者本人的个人意愿。因此...


·一、关于劳动合同公证多少钱?
      一、关于劳动合同公证多少钱? 公证劳动合同费用每件收费50—100元。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费用: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


·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在建设中,质量问题一直是关注的重点,特别是是在建筑工程上,其质量直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为建筑物在建成之后投入使用,会有很多人在建筑物内活动,期间如果建筑物发生倒塌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那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详细介绍。在...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入职后,都会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一些不正规的小企业中,双方往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引发劳动争议的时候,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就成为了劳动者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讲一讲。 一、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


·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怎么举报?
      童工作为我国社会人群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所以在很多地方都要受到国家及相关部门的保护。现实社会中还是有很多的热心人士,积极帮助那些正在受压迫的童工,也通过各种合法有效手段进行解救,很简单就是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那么,有人就问了发现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怎么举报? 一、非法使用...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为了经济利益以及城市发展的需要,企业单位会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会要求在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在青岛市,修建的住宅建筑,需要按照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有哪些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与弊有哪些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


·一、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一、员工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是很重要的。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不过关,势必会影响以后的使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了更加准确无误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有规定的。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


·出差的时候晚上病逝算不算工伤
      出差的时候晚上病逝算不算工伤出差途中,或者出差中在完成出差任务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谓视同工伤,就是按照法律规定,把一些不是工伤的特殊情形,按工伤对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