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事保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人事保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签定合同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因为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在解决很多事情的时候需要签定合同来进行达成协议,因此对于签定合同的流程以及规定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在签订的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的失误和错误,那人事保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首先要认真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1)劳动者身份的审查:HR人员首先要对劳动者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核对,然后让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明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用人单位应让劳动者提供学历、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让其签字确认提供的原始证件是真实的。同时对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经历也应让其进行书面确认,明确“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审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还存有劳动关系: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认一个劳动关系。如果录用了与其他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对原录用单位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这种赔偿要承担较大的责任(一般法院会判定70%的责任比例)。用人单位一定要劳动者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主要审阅《劳动手册》的有关记载,还包括要求劳动者提供失业等证明。另外用人单位还要注意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竞业限制和竟业禁止的情况。对此,用人单位一定要让劳动者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确认。(4)查验劳动者身体健康证明:因可能涉及录用条件和医疗期及职业病的可能,用人单位为了减少风险,可要求劳动者提供县级以上或用人单位规定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最为妥当的做法是用人单位组织录用员工一起到挂钩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双方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详细解答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应当让劳动者签署用人单位设计好的《告知书》,并妥善保存。同时,听取劳动者相对应的告之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让录用员工签字确认。
三、签署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应该提前一天时间交给劳动者看阅。对于双方要协商的情况,有一定的时间进行沟通,达到有效沟通,协商一致的目的。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必须双方当事人在一起当面签字。一般先让劳动者签字,再用人单位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统一盖章。盖章要做到最后有盖章,每页还有骑缝章。这样确保书面合同签字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防被篡改。最后将两份劳动合同,一份交给劳动者保管,并有劳动者领取的签收凭单;另一份用人单位保存并及时归档。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一般在正式入职报到后的一周时间内完成。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到此,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基本告一段落。将进入办理入职手续阶段。
四、办理入职手续:
入职手续一般包括填写《入职登记表》、提交入职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建立职工名册等。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所进行用工登记备案和相关的社会保险的转移。工会对录用员工也应实行必要的监督。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行政录用员工时,应当通知基层工会。基层工会如发现录用员工违反法令时,有权于三日内提出异议。这样做可以防止个别单位乱用人员,可维护录用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有序地办理入职手续,可规避用工前的事实劳动关系,避免各种违法违规的情况出现。我们在新入职的时候需要签订人事保管合同,这一项合同是很多人都不可避免的合同,因此,在清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合同的细节内容,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侵犯,同时也能维护自的权益不受损失。



·商法无偿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商法无偿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


·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无效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 单方返...


·合同承诺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承诺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双方当事人如果签订了某项合同,为了今后矛盾的有效解决,一般都会对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严格的规定,当然,一些人还会要求违约方对物品的损害进行赔偿。那么,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损害赔偿与实际损失的区别《民法...


·合同没写违约责任怎么赔偿?
      合同没写违约责任怎么赔偿?合同没写违约责任要根据公平的原则来判断具体的赔偿标准。看情况下是按照实际损失的比例来进行处理。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也就是从合同双方因客观原因承担的风险来分析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


·就职学校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如果就职学校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员工怀孕期间,即使合同到期公司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直至孕期结束。 劳...


·合同内容前后矛盾如何处理
      合同内容前后矛盾如何处理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争取达成一致的理解;二是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三是如果不是...


·解除合同书范本示例
      解除合同书范本示例 一、解除合同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在进入诉讼阶段后,对诉讼发生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情况,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在一审诉讼期间发出解除合同的函,并不能改变诉讼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状态。在诉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合同相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有违诚信原则。根...


·融资租赁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居间合同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