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超过时间限制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现实中,随着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在受到工伤伤害后,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但还是有些劳动者不清楚由谁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怎样的,往往导致工伤认定申请超期限,影响了后续的工伤赔偿,那么,工伤认定超过时间限制怎么办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过该期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当然,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1年申请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无能为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可以选择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但是,人身损害赔偿也受1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因超过申请期限不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侵权赔偿诉讼超过诉讼期限一般也不会被法院受理。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需注意的是,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在责任划分方面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一旦通过工伤认定,不论劳动者有无过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侵权赔偿,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另外,在伤残定级、赔偿标准上工伤案件和侵权案件也有所不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误以为得在治疗结束后才能维权,结果因超过法定期限而难以维权。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未主动申报工伤,劳动者本人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间限制,也并不意味着就无计可施,首先申请人要对照相关规定,查看申请超过时间限制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自由受限、用工单位故意所为、社保登记有误等情形,如果是,由此造成的延误时间不计算在规定限时内。



·劳动者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当今社会工作中,建立劳动关系必然签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倘若劳动者未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的权益受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会对自身权益有什么影响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人们想象中的终身的护身符...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赔偿?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赔偿? 一、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如何鉴定眼睛工伤怎么划分等级?
      在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受伤是在所难免的,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称之为工伤,身体受伤也是避免不了的,那就需要工伤鉴定。在做完认定工伤等级以后也是需要相应的护理治疗的。那么,如何鉴定眼睛工伤又是如何划分等级的呢?下面我们就来跟您讲解,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双眼无...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元。 双方确认: 1、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依照相关犯规应得权益金为 元,乙方愿意放弃差额部分; 2、在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劳...


·最新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最新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到一栋栋高楼大厦建立起来了,这些都会牵扯到工程承包,国家对于工程承包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合同是保证双方利益的关键,也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据,那么最新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的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


·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赔几倍工资?
      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赔几倍工资?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企业如何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


·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在企业的工作的过程中,偶尔也会有工人受伤,这就是工伤,工伤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到协商不了的,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工伤受伤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伤问题的时候,如果没有能力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是有严格的条件,必须满足条件才可以...


·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
      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原则上如果是单位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员工加班的话,这时一般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算是对其延长工作时间的一种补偿吧。但现实中,很多单位在安排了加班之后却不发加班工资,那遇到单位不发加班工资职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


·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
      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


·所有的楼盘在进行修建的时候,虽然都是由开发商承包给专业的施工
      所有的楼盘在进行修建的时候,虽然都是由开发商承包给专业的施工单位进行的,但是工程在竣工以后,开发商对于房屋的质量是有过验收的。因此我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就代表着开发商对于其所出售的房屋质量是有所保障的,但是这仍然不可避免公民在购房以后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那么,房屋质量开发商是否需要...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在生活中,人防工程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国家针对人防工程是有相应的管理措施的。要求有关单位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一定要谨遵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的问题,在以下的资料当中,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