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

其实装修工程有些情况下和安装工程是相扶相依的,水电气等这些安装工程,在安装完毕以后,如果不经过专业的检测的话,在日后的使用过程当中,就会存在非常多的安全隐患和质量上的问题。目前我国针对电气装置的安装工程有着详细的安装规定和质量检测上的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

一、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新版是什么?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

(一)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二)设计及制造厂对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而检验结果栏中没填补测数据。

(三)质检人员签字不齐全。

(四)各级质检人员,必须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及评定。

(五) 除电动机空负荷试转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宜由施工单位归档保存、备查。可不移交给建设单位。

(六)分部工程质量只设“合格”,且应符合如下规定: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应按本通则第4章第4.0.2条的规定,认真填写分部工程质量

2、所属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3、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分部工程中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应符合规定,带电或试运应正常。

4、各级质检人员对带电或试运结果所作的结论应确切,并应签名验收。

(七)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应按规定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八)单位工程质量设“合格”及“优良”两个等级,其检验及评定应按本通则第4章4.0.3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的内容进行。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合格”。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所属设备及其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3)按照本通则第5章5.0.1条规定,对本单位工程资料核查结果,应资料、签字齐全。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优良”。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2)配电装置受电应一次成功。

(3)所属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4)按照本通则第5章5.0.1条规定,应对本单位工程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应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签字齐全、可查性强。

(5)未因施工的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6)未发生过因接地或短路,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7)电动机空转过程中,未发生过电动机烧毁事故。

(8)在分部试运过程中,未因电气的原因,而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对施工质量检验结果有分歧时,各级质检人员均有权要求进行复检。复检时,各级有关质检人员应参加。复检结果应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应做到检测数据准确、检验结论确切、资料齐全、签字齐全。

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对主要哪些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有要求

(一)高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二)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

(三)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四)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五)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六)旋转电机施工质量检验;

(七)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质量检验;

(八)蓄电池施工质量检验;

(九)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十)电梯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十一)低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十二)电力变流设备施工质量检验;

(十三)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十四)炸及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十五)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十六)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我国规定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包括,只有在检验合格的情况下,所有的安装工程都能够正常的运转,那么相关检测人员才可以在质量验收合格一栏进行签名。如果安装工程质量不过关的话,必须重新返修。


·工伤认定 需要请律师是否有规定
      虽然现在我国在劳动关系方面的法规是非常多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员工如果以个人一己之力对抗公司的话,这可以说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争议都是在律师的帮助之下,劳动者才能够合理维权的。所以很多人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认为工伤认定 需要请律师。 一、工伤认定 需要请律师...


·国家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等级一共为多少级?
      国家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等级一共为多少级? 一、国家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等级一共为多少级? 共分为十级; (一)、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误工费怎么赔?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误工费怎么赔?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工作性的事物或者是在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的时候所造成的身体需要的伤害。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一、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


·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
      元旦属于我国法定的节假日,通常劳动者是可以休假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用人单位要安排员工加班,那么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呢?可能不少劳动者都不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帮助你进行了解吧。一、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元旦总共休息3天,所以1日的加班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最近几年里,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使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最近几年里,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使得人们的生命安全与个人利益受到威胁,所以人们和国家政府越来越重视重大工程的质量问题,对于这种危及人民安全的工程项目,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验收标准,如果未达到标准,就要重新返工,那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要求的呢?...


·如何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一、?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两个要素来判断: 第一,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已经在与劳动者事先说明了日后会有调薪的可能的。 第二,用人单位有完善并依法生效的薪酬制度体系作支持的。 如果用人单位能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额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企业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满意员工的工作,可以通过正规手段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会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那么,企业应该使用的正规手段包括哪些呢?如果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赔偿金额又该支付多少呢?接下来,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额赔偿...


·实习工资一般多少?
      一、实习工资一般多少? 一般是工作的那个岗位的正式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工资数额要看工作岗位和所在地区,没法一概而论的。 二、实习期的劳动法规是怎样的 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


·公司拖欠工资属于违约的行为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属于违约的行为吗? 拖欠工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