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登记名下了能分到房子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登记名下了能分到房子吗?无论子女是否已经成年,房屋已经登记并过户到子女名下后,该房产属于子女。夫妻离婚时,只有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和孩子一起住在房子里。离婚的时候可以先协商子女抚养权,再走法律程序。诉讼时可以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夺抚养权。建议婚前写好财产协议。一、孩子名下房产离婚后能分吗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妻双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二、孩子名下房产离婚后归谁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已经过户到子女名下的房产,不可再进行分割,但有可能获得该房屋的使用权。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会考虑子女意愿、年龄和夫妻双方谁能够给子女更好的生活环境等各种条件。有争夺抚养权需要可联系的专业律师。



·离婚房产评估吃亏应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的处理中,对房子的争取也是比较重要的。生活中,我国的房价是很高的,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不要房子的产权,而是通过对房子的评估以后,按照房子的价值进行财产上的分割。所以,房子的评估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很重要的。那么,离婚房产评估吃亏应该怎么办呢? 一、离婚房产...


·父母可以为未成子女买房子吗
      拥有了房产的所有权之后,就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置自己名下的房产,此时要求所有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现实中,多数父母想要为未成年子女买房。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父母可以为未成子女买房子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父母可以为未成子女买房子吗 (一)从行为性质上看该行...


·一、二房东有权利赶走租客吗?
      一、二房东有权利赶走租客吗 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目前都是房主承担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你承担;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过你也可以和房...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
      现在很多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会着重关注一下房产证上的名字,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要求房产证上填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您可能会觉得不管房子的购买方式是怎样的,只要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的话,那么对自己来说也是一份保障。其实离婚房产的分割参考依据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是男方...


·一、父母过世房屋继承过户费用包括哪些?
      一、父母过世房屋继承过户费用包括哪些? 父母过世房屋继承过户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


·夫妻离婚房子不分配可以吗
      当夫妻二人不存在感情后法院会按照规定判定他们可以离婚,而在离婚后房产的分配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涉及到房产证上名字的归属,这时候又不想将房子变卖,那么是否可以对离婚房子不分配可以吗,法律中也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子不分配的情况 1、借用他人身份购房 ...


·买商品房注意什么细节 购买商品房的细节有哪些
      买商品房注意什么细节 购买商品房的细节有哪些 一、买商品房注意什么细节 买房子离不开看图。尤其是购买期房,在无法考察现房的情况下,未来的家会是什么模样,全靠购房者从图纸上搜集详细信息。一般而言,一个房地产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直到交房,分别有项目规划设计图、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户型...


·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什么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合同的签订。
      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什么商业用房出租需要注意合同的签订。1、签订合同前,首先在明确你租商铺做什么的基础上,自己做功课了解商铺开业需要哪些前置性的证照许可需要办理,比如餐饮需要排污许可、餐饮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等等。然后从办理这些证照许可所需要的材料入手和房主接触可以大体判断出你所租...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离婚的后果之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处理房产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二是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一、婚前房产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


·房产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房产继承权顺序是什么?一、房产继承的概念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村房屋的,没有全国的统一性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但是基本的补偿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项内容:(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