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在现代工农业高速持续发展的今天,为了确保土地使用权不阻碍相关产业的变革,需要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管理。在此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回收也就变得不可避免。那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文中会对此内容详细介绍。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
使用者交回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需要缴纳?
不征收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的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的规定,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我们知道,此种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只需出具政府回收的文件就可以豁免税收缴纳。所以,在办理相关事件时,准备好完善的证明材料才是必须的。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什么时候可以考驾照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什么时候可以考驾照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不允许的,无证醉驾的话,性质就更严重了。其实,按照国家的规定,摩托车也是需要上户,并且考取驾驶证的情况下才可以驾驶的。问题是现在好多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摩托车都是急需处理的。最起码您应该知道,不管怎样,都是不可以醉驾的。下面我们就...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该如何处理?此时,有两种解决途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居中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许多当事人对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情形还有一些担忧。下面,对这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进行解释。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


·建筑工程先交保证金还是先签合同
      建筑工程先交保证金还是先签合同 一、建筑工程先交保证金还是先签合同? 如果工程是招标的,建设方可以在招标书中要求投标人先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再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如果不是招标工程的,应该先在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再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本人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


·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选出最终要买的楼盘;4、交定金、签署认购书;5、签订买卖合同,付全款;6、验房收房;7、办理入户及初始...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一、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简称D/P)是指被委托的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以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托收方式。付款交单的特点是先付款后交单,付款人付款之前,出口商仍然掌握对货物的...


·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如下: 兹证明,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是我单位正式员工,工作岗位为 ,其自 年 月 日到我单位上班以来,一直在我单位 工作,月工资为 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关系) ,(姓名) 发生 事故住院,...


·社保连续断交多久作废
      1.养老保险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积累的,即使中断也没有关系,只要累计交够年限就可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继续缴费,缴满至国家要求的年限即可。养老保险15年,医疗保险缴够年限为男25-30年,女20-25年。2.医疗保险值得注意的就是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发生了交通事故,其实受害对象是不分大人还是小孩的,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过错,那么就需要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一、2017年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四川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 ...


·我国公司债券在哪交易?
      我国公司债券在哪交易? 一、我国公司债券在哪交易 三个:银行间;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银行柜台市场。 具体如下: 场外市场: .银行间市场。 主要是我国各类型银行相互之间的债券交易市场,可以有效的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流通和供应量。 一般政府主体发行或者批准发行的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