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 大家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能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

您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因为醉酒驾驶非常的危险,是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醉酒驾驶却不幸致人死亡,车主还逃逸了,这种情形该如何认定?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五)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六)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七)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八)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由上可知,行为人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该如何处罚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发生重大事故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致人死亡都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不仅会被罚款,还有可能会被判处刑罚,这个时候,肇事者最好尽量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争取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
      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一、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 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


·老公在外面有了女人和孩子算重婚吗?
      老公在外面有了女人和孩子算重婚吗?不能够算是重婚罪,只能认定为婚内出轨,如果与第三者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才能认定为重婚。具体依据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2、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申请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
      在日常的生活中,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些行为给自身带来了人身损害的情形,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申请国家赔偿是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超过规定的时间就不会在受理了。那么那么申请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申请国家赔偿期限是多久赔偿请求...


·夫妻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时候
      夫妻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时候,起诉离婚未尝也不是一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但是从实际来看,要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当事人就必须要按照规定提供一定的材料。需要注意,这里面将起诉离婚的材料做了两部分区分,一方面是涉及到提起离婚诉讼的材料,另一方面则是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不...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


·对方不离婚有什么办法可以达到离婚目的吗
      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要是双方都能达成一致的话,那自然是最好的。尤其是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话,此时不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可以采取诉讼方式,不过在手续上面就会复杂的多。那要是对方不离婚有什么办法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方不离婚有什么办法可以...


·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很少有父母会自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这种情况也不是说绝对不存在的,如果其中一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能也就不会在法庭上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夺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双方军人离婚要怎么进行
      配偶是军人的婚姻通常称为军婚,军婚的结婚和离婚都比较特殊,还有一种更为特殊的情形,即本人是军人,配偶也是军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也就搞不清楚究竟双方军人离婚该如何操作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双方军人离婚要怎么进行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案件...


·离婚后女方不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内容。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会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时候会出现一方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女方不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法院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小孩有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小孩有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是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跟孩子是没有关系的。《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


·爸爸去世没立遗嘱家产怎么分?
      爸爸去世没立遗嘱家产怎么分? 一、父亲去世前没有立遗嘱财产怎么分 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