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亚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三亚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海南三亚作为我国的一个风景旅游名胜之地,三亚的发展其实也就是一个不断的改造再建筑的过程。出于政府的规划或者说是其他的目的,将一些商业用地进行征用,这都是在拆迁过程当中有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征用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相对会高一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三亚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三亚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在海南三亚,如果征用土地的时候,是用于商业经营的话,那么征地补偿的标准应当按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来进行赔偿,房地产的市场价值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确定。而且因为拆迁给造成的停业损失,也应该进行适当的赔偿。



·中国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中国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随着各省市征地工作的加快进行,为了使农民得到保障,无后顾之忧。在我国都实行有偿征地。国家政府根据农民土地用途及土地附着物的不同等相关情况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关于中国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


·土地使用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40年到期怎么办通过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费有着紧密的联系。不少朋友根据需要不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也不同。缴纳土地使用费获得土地使用40年的权限的朋友不在少数。四十年土地使用权也是一个不短的时间。但是具体的内容也是比较多,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诉讼离婚和登记地有关系吗
      没关系,离婚诉讼中,不按照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是什么?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是什么? ?一、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反垄断法》对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及其适用原则作了规定,该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


·办土地使用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办土地使用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1、 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 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务费600元、证书费20元,印花税票5元。 营业税5.4%,契税3%,增值税1%属财税部门收取部分。 2、 购买的房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办理房产证的材料有什么?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办理房产证的材料有什么?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


·西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西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用地拆迁一直是人民所关注的问题,因为这和他们的亲身利益有所关联。但是国家为了社会发展,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不过国家在征收土地的时候,会对人民的用地进行补偿。这种补偿是根据具体的补偿标准来实施的,这种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的。那么...


·土地证能贷款多少钱啊
      具体能贷多少钱主要是根据你的土地大小、当地地价等情况来确定的。具体所能贷款的金额需要经过当地正规的评估机构评估后,银行再行确定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白马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白马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为了是经济的快速发展, 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以此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条件,而高速公路的建设就是其中之重。高速公路的建设往往会对一些土地进行征用,因此就会产生一些补偿的问题,而新建的白马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规定...


·集体土地征收中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给?
      集体土地征收中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给?   一、集体土地征收中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给?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是一个集合范畴,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对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附着物造成损害...


·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需要征收一定的土地。对于土地征收,必然会触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那么,相应的征地补偿肯定是不会少了的。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以安徽省征收土地标准为例,为您进行介绍。请往下阅读了解。安徽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