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虽然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合同两者在浅意上是一样的,就是说明不能再之前所在的企业中继续工作了,但是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例如相应的办理程序或者的公司应给劳动者的奖金或是补偿金等等。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的分析一下两者的区别。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从以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一、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 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点击打开)。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三、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企业提出: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因此,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1个月“代通知金”的问题。(个别地方除外,如北京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具体需查询当地劳动法规)。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给补偿金,计算方法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同,但由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所以,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四、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提前跟企业说明,也可以不提前说明。员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时,交接工作之后,不再继续上班。当然,由于还需要企业发放工资,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等后续工作,建议员工在离职时没有必要和企业弄得很不愉快。作为企业,无论员工离职是何原因造成的,在离职时,把离职手续处理清楚,既有利于在职员工的保留,也有利于自己在行业中的口碑。作为员工,无论以前与企业有任何过节,离职时,一定要把后续的事情办理好,不影响企业工作的正常进行,也给自己的职业生涯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以上就是对于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合同两者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的解答了,可以看出来,劳动合同终止是合同到期且没有继续签订的情况下进行的,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人员自己辞职,在没有满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行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合同。



·仲裁劳动关系开完庭一般多久出结果
      仲裁劳动关系开完庭一般多久出结果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现在的公司一般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的,当然具体的期限这个双方可以协商。但是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的续期问题,这个是需要员工高度注意的,一般正常情况下,公司肯定还是要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不续签的话,员工在这里要了解...


·一、受害者多大才没误工费的赔偿?
      一、受害者多大才没误工费的赔偿?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 可以要求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规范市场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现实生活中依旧有许多公司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给劳动者举证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怎么办?如果因为没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导致劳动者...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 一、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


·我国屋面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是什么?
      我国屋面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是什么 建筑是人们安身之所,建筑也是您办公,做事的基础设施。所以建筑的质量是非常关键的。而屋面工程对于工程建设是很重要的。他不仅承载着建筑的安全,还有各种抗灾害的能力,还直接影响着此建筑是否美观,是否舒适。我们都应该多了解建筑工程的管理条例,了解屋面工程...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 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不发放工资。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人代表,经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发工资。 法律依据: 1、《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


·无合同怎么结算工程款
      没有签订合同是需要双方签订结算签证或发询证函确认。但是有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


·工伤认定过期单位责任是什么?
      很多人都不清楚工伤人定是有时限,如果公司没有及时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很有可能就错过工伤认定的期限了。那么工伤认定过期单位责任是什么?很多用人单位都会认为工伤认定过期了与他们是没有关系的,更谈不上赔偿。下面是我们给您做的相关介绍。 一、工伤申报期限 关于工伤申报期限,在《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