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在我国,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加上很多人都通过务工有了一定的行业知识,使得越来越多的务工者寻求自主创业。而对于一些之前从事建筑行业的创业者来说,创办建筑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注册建筑公司法人条件主要有哪些?
1、依法成立。法人必须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要取得法人资格,应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将本组织的性质、宗旨、章程、资金和经费、负责人以及活动范围和方式等如实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例如,企业法人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后,还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获准后,方能开展经济活动。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或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和活动经费。财产是法人开展工作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先决条件。所谓独立支配的财产,包括法人享有独立支配权的财产或者独立所有权的财产。企业法人还必须是实行自负盈亏、独立经营与独立核算的社会组织。而工厂的车间、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则不能成为法人。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依法享有名称权。因此,法人要有自己的正式名称,以标明其身份。法人是法律上人格化的社会组织,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因此,法人必须设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在对外、对内活动中,法人的常设领导机构或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行使管理权和履行职责。法人要有固定的场所作为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定住所,以利国家主管机关监督和管理或者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等活动。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能独立地参与起诉、应诉的社会组织。法人对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承担法律责任。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者所属的经济实体,不能履行义务时,由该法人组织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可以是董事长或经理等。但是,法人对于所担任法人的股权等没有要求。所以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需要提前确定公司法人人选。需要格外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的概念,尤其在与该类公司有业务往来时。



·现在的建筑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现在的建筑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建筑法 《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部大法。整部法律内容是以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以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为主线形成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


·建筑业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怎么办?
      建筑业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怎么办?建筑业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的话会依照刑法的相关偷税漏税的法条进行处罚,这些企业可能得到的处罚就是被罚款以税费为基础进行标准计算的罚款,甚至还会对相关的负责人进行徒刑的责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在公司内部结构上,往往会制定一套属于自己的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有了这套管理制度,员工就可以明确自己的工资待遇,以及以后未来的发展方向。不仅如此,还可以让员工更加努力工作。那么,针对此,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内容分析。 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 一、总则...


·建筑公司法人风险大吗
      建筑公司法人风险大吗?现实生活中出现一种“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建筑公司法人风险大吗?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些有关于挂名法人的内容,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其他特定情况下能否证明自己是挂名的法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建筑公司法人风险大吗?担任“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要面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哪几种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哪几种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 1、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


·建筑公司住建厅备案需要什么
      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违法建筑被违法拆除或毁损,其建造人或管理人请求保护建筑材料的所有权的,应予支持
      对违法建筑的确认和处理,只能由有权的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进行。任何公民、法人以违章建筑不合法为由,故意拆除、毁损违章建筑是违法的行为。虽然在违法建筑不能补正为合法建筑的情况下,违法建筑建造人的财产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但是对于其建筑材料的所有权还是需要保护的。 ...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独立签订合同吗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独立签订合同吗建筑企业分公司能单独签合同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分公司可以独立经营,对外签订合同也无需总公司批准,上面加盖分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章。现在大型公司都有不少分公司,有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对外签订合同也是常有的事情。当然,一...


·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建筑公司负责开展商品房项目建设,一般规模都比较大。在建筑公司内部,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对外形象代表,公司法人不是好当的,要对公司经营情况负责。建筑公司出现违规操作,法人脱不了干系。那么,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


·建筑分公司哪些合同有效?
      建筑分公司哪些合同有效?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