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醉驾的司机因为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有拘留、起诉、宣判等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涉嫌醉驾的司机因为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有拘留、起诉、宣判等一系列的刑事办案流程。在法院宣判之前,涉嫌醉驾的司机肯定是要暂时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只要进入到看守所以后,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就被限制,而且家人也不是想见就可以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醉驾在看守所可以探视吗?
一、在我国醉驾在看守所可以探视吗?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二、看守所探视的相关规定:
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既可以稳定情绪有利改造,还可以为看守所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2、证件条件。各监狱(看守所)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最好是与亲友同去,探视,每月一般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三、被关进看守所后多久,律师可以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四、被关进看守所后,是否要定罪?
这个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看。被关进看守所,现阶段只能证明你有犯罪的嫌疑,任何人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是无罪的。如果被关进看守所后,侦查机关的证据不足或是法院判决无罪,在押人员就可以释放。醉驾在没有被判刑之前,家人是不可以探视的,在这期间,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过判刑以后,家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探视。国家对于探视时间的规定一般是一个月不超过3次,并且需要携带好相关证件,才会放行的。



·我国刑法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可能会判刑处理,只要犯罪事实存在就需要判决,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是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方便案件侦查而采取的。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你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现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审查起诉以后就叫被告人,这两...


·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失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


·拒执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拒执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犯罪主体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


·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刑法中无集体传销活动罪的罪名,只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


·故意杀人中止后过失致人死亡定罪标准
      故意杀人中止过失致人死亡如何定罪?1、对于“故意杀人中止”的解释为:行为人产生故意杀人意愿并且做出了犯罪预备,或者在还没有实行完毕就放弃了犯罪的想法和行动,没有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为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不予以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对于中止犯罪的要求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中...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什么条件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属于其构成要件当中的一部分内容,在对抢劫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就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如果不满足犯罪主体要求的话,那么就是不构成抢劫罪的。那到底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满足什么条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中国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法律上对绑架罪怎么规定的
      法律上对绑架罪怎么规定的 一、绑架罪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


·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还有案底吗
      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还有案底吗?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也有案底,判缓刑,代表已经有了犯罪记录,是有案底的。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