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昌律师抚养权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孩子是夫妻双方生命的延续体,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各自都不想放弃,但是双方也协商不好。那么就只能通过律师和法院的判决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了,肯定我国全国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等,不过下文当中是关于南昌律师抚养权的收费标准是多少的详细介绍。

一、南昌律师抚养权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第一,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同时,律师费用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

二、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实际上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诸多因素而确定的,而且我们可以这样说,不同律师事务所,律所知名度这都会影响到律师的收费问题。所以关于南昌律师抚养权的收费标准是多少的这一问题我们并不能给出您一个具体的答案。这个需要您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一下,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律师也需要结合难易程度来收费的。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 只有在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当事人发生意外,如被告为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当事人正在就医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参与庭审,可以由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庭审。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而这个必须双方在场才可...


·具体怎样单方面提出离婚?
      一、具体怎样单方面提出离婚   单方面提出离婚应该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的条件有...


·不离婚小三孩子分财产规定是怎样的
      不离婚小三孩子分财产规定是怎样的 作为出轨方的孩子有继承权,只能继承出轨法规的份额,无过错方的不能。新婚姻法对小三的孩子的规定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完全是相同的,所以,婚外情所生育下来的孩子仍然有权利要求生父或者生母对自己进行抚养,甚至于小三所生下来的孩子,将来对于...


·第二次起诉离婚书
      第二次起诉离婚书 离婚起诉书是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当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离婚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离婚起诉状应包含的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婚姻状况中应当写...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
      离婚已成为一种社会常见现象,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夫妻需要打离婚官司。很显然,离婚官司必然会增加离婚成本,那么,许多人都会很关心这个离婚成本大概是多少。根据离婚的具体事宜离婚费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接下来就说一说现在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 一、协议离婚: (1)工本费:几十元 如...


·一、现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现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现在农村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是: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条件有哪些,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当夫妻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相关的财产的分割的问题,此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可以按照夫妻间约定的情形来进行分割,但是有时候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也可能会出现要求分割财产的情况,下面给您说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条件有哪些,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一、分割的条件 有关婚姻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婚
      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婚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材料
      起诉离婚过程中,需要的证件材料自然与协议离婚的不同,毕竟这属于两种不同方式的离婚,在材料、程序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夫妻中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材料呢?如果材料不齐全的话,就会导致法院不受理案件或者最终的判决对当事人不利。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