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吗?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还有疑惑。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以违法的方式向大众集资的行为。其罪名有集资诈骗罪等。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非常集资的行为与民事关系中的债务纠纷非常相似,但是不是刑事案件,要看其行为是否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果构成,就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吗?从上文我们的简单介绍中可以看出,非法集资是属于刑事案件,当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因为非法集资涉及公款和非法占有钱财等问题,同时也是属于经济案件。



·刑法抢劫罪法条是怎么规定量刑的
      抢劫罪可以说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罪名了,由于在犯罪过程中会采取暴力,因此往往就会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究竟刑法中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整理刑法抢劫罪法条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刑事诉讼法怀孕是否会被关押
      有些刑事案件的犯罪对象实际上是令公检法机关和普通公民都非常的震惊的,因为大多数人都觉得,如果身为孕妇的话,更应该爱惜自己和孩子,不应该搅在刑事犯罪当中的。正是因为孕妇的这种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当中关于怀孕也有着特殊的规定。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怀孕是否会被关押? 刑事诉讼...


·寻衅滋事罪恐吓恶劣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恐吓恶劣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多次出现的“情节恶劣”究竟是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法院更好的量刑,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解释对于“情节恶劣”作了如下说明: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


·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针对每一个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而这也是区分一般民事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关键所在。今天,我们具体来说一说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的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


·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 缓刑犯能构成累犯吗
      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其实在刑满释放之后,也是有可能再次出现犯罪的情况。但此时法律中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要是被认定为累犯的话就要从重处罚。那到底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 我国现行累犯制度,从罪行条件、时间条...


·网贷赌博判刑一定要坐牢吗
      网贷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走到哪里都能够看到网贷的广告,而且当前社会有非常多人都在接触网贷借网贷,如果借出的网贷超出自身的偿还能力,自然会导致无力进行偿还,无法偿还的话我们就会受到相应的一些处罚,严重的话可能会有刑事责任。那借网贷赌博判刑会有怎样的处罚呢? 网贷违规会受到的处罚...


·骗保保险多少金额被判刑
      购买保险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让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的时候可以转移部分风险,但现在有些人却打起了保险的注意,公然采取一些措施来骗保,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其实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保险诈骗罪。那究竟骗保保险多少金额被判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骗保保险多少金额被判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拐骗儿童案判刑多少年?
      拐骗儿童案判刑多少年《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什么
      可能有的人觉得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因此不太能够分得清楚这两个犯罪。那到底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什么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挟持或实力控制他人,以及以勒索财物为目...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


·致人轻伤犯什么罪2023
      致人轻伤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