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很多偏远地方,人们对结婚都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为只要男女在一起生活就是结婚了,根本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如果在后期生活中男女感情破裂,很多人就问我们,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出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

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二、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由上可知,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时,我国是不承认男女双方有婚姻关系的,这种情况下只能按照非法同居来进行处理,如果男女分开,他们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有的原则进行分割即可。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婚姻关系的维护需要很多的方面
      婚姻关系的维护需要很多的方面,两个人在婚姻关系中,学会包容和理解。近几年来,离婚问题成为时下很火的词语,中年人也不如到离婚的潮流中。争抚养权法官会问什么问题,法院一般会问围绕离婚当事人有关抚养能力和条件的问题,更有利于孩子为了生活的问题。今天跟我们学习一下。 争抚养权法官会问什...


·民法总则关于国家监护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关于国家监护的规定是什么监护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一种监护义务。监护义务不仅是道德上的一种要求,同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对于监护人的规定,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我国公民都会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民法总则...


·发现楼上邻居家漏水该怎么办
      发现楼上邻居家漏水该怎么办邻居之间相处应该互相歉让,遇到问题可以您和和气气的来解决,如果冲动的话不仅问题得不到较好的处理,反而还会影响到邻居之间的和睦关系。那要是我们发现楼上邻居家漏水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楼上邻...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如何计算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


·一、因为一方出轨的离婚赔偿有多少?
      一、因为一方出轨的离婚赔偿有多少?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


·女方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
      女方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即使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仍可以起诉离...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是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最后屏障,是以国家公权力作保障的铜墙铁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严格按照离婚诉讼的程序进行。完整的离婚诉讼程序包括: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判决阶段。那么结合《婚姻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具体来说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


·离婚
      离婚,如果有孩子就会涉及抚养费,那么离婚一方无工作抚养费该怎么支付呢,对于这种情况国家的有关法律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抚养费,但是具体的解决办法还是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解决,因为离婚始终是俩个人的事情,协商始终是最好的办法。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方式有哪些?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好好的解决问题,就离婚协议达成统一意见,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离婚这个手段。既然是打官司,就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方面的问题,为了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当事人最好找一个律师代理离婚案件。那么,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