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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家人可能比较喜欢对方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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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家人可能比较喜欢对方的房屋,此时就会萌生互换的念头,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公民将房产互换是否可以呢?而具体进行房产互换又该怎么来办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互换行不行?

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

一般情况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互换房屋,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即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房产、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职工住宅,以及自住的私房或所租赁的私房。

但以下房屋不能进行互换:

(1)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

(2)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

(3)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

(4)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

(5)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

(6)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政策的房屋。

二、房产互换怎么办?

房产互换的方式包括:

(1)使用权房屋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产权人是否同意,如公房互换必须由国家经营出租单位同意办理。其次,超面积或明显收益一方按自愿协商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分清所有权性质。房屋所有权变更一方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到房地产管理单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正常纳税,使用权不折抵价格。使用权需变更一方到该房屋所有权人处申请变更,并需经该所有权人同意才能成交。

(3)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在这里关键是掌握交换价值对等与否。按照我国管理法规,交换产权房屋如经评估审定,价格相等则免交契税。如若交换产权房屋双方价值不等,根据国家有关契税条例,交换双方房屋价值差额,即价值高房屋价格减去价值低房屋价格,应该上交契税及其他有关税收。房地产互换不是简单的户权人或使用人名字的互换,只有掌握了有关法规,才利于互换双方的谈判,使双方能够真正按需各得其房。

三、去哪儿办理房产互换?

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到房屋的在地的房屋经管单位或房屋调换站申请,并办理手续;单位自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向各自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调换站代为办理;私房业主与公房住户之间的房屋互换,双方需先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然后再办理使用权过户手续。

房产互换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1)需提交材料:

A、互换双方房屋所有权证;

B、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

C、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

D、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

(2)办事程序:

A、互换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兑换申请审批书。

B、互换双方持填写后的兑换申请审批书及其它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查评估。

C、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D、到财政局窗口交纳契税。

E、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房产互换其实是可行的,但具体还是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手续之后,那么互换才会成功,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另外,在进行房产互换的时候其实也容易产生纠纷,这样的情况下建议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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