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财产有个人的也有共同的,很多人认为只要结婚后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这是片面的。那么什么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我们对共同财产进行界定,究竟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或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特有财产或约定分别所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
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在单位获得的奖金和正常的工资。这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报酬形式,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补贴等也应包括在内。(二)通过生产或者经营,最后所获得的收益,此时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生产、经营的具体形式很多,除办厂、设立公司、建立企业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与他人合伙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但凡在婚后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多应作为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三)知识产权是一种看不见的权利,但它属于财产权之一,比如发明一个专利,那么由此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建议您去专利局可以咨询清楚。(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从死亡那天开始继承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外;凡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和赠与获得的他人财产,只要被继承人、赠与人没有特别指明死后的财产和赠与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继承和受赠的财产全部都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理解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例如买菜等处分权比较小的部分,这样夫妻一方可以单独决定。2、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善意取得的,同时给付了对价款项,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而不是说以夫妻共同名义或者是经授权后用一方的财产购买。(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这些都是对于个人的一种补贴,属于个人所有的,不能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借口,变成共同财产分析上文后我们知道实践中哪些常见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也知道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也就是说即使父母离婚的,此时该对未成年子女履行的抚养义务也是不能免除的。而在离婚的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那这种情况下,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要给...


·一、协议离婚费用多少?
      一、协议离婚费用多少? 协议离婚是不收取手续费的,根据最新的规定目前我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是不收取工本费的,因此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也是不需要收取工本费的。 二、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刑事拘留怎么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怎么通知家属?刑事拘留一般是通过信件通知家属。根据法律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


·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您都知道要到法院去提起诉讼,这不同于协议离婚,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就行。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知道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离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


·如何提供抚养权证据,争夺抚养权需要收集那些证据
      夫妻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是比较激烈的,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个时候就要双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地诉讼请求了,那么如何提供抚养权证据呢?法律对于证据的确认以及证据的有效性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只有用合法的手段提取的证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提供的抚养权证据主要是孩子跟随自己生...


·离婚分居子女抚养费另一方需要支付吗?
      离婚分居子女抚养费另一方需要支付吗?离婚之前的分居时期,另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当事人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您丈夫支付分居期间应承担的孩子的抚养费用。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


·我国聊城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我国实行二胎政策后,不少人选择生育多胎为自己养老,但同时您也十分关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凡是不符合二胎生育政策条件的家庭一旦超生依旧要处罚相应的社会抚养费,那么我国聊城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呢?下文为你解答。 一、统一征收标准,计征设最高三倍上限 根据2002年《办法》规定,社会抚...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是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登记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为事实上的重婚。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已登记结婚的一方与...


·走私烟按国家刑法应怎样处理
      走私烟按国家刑法属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针对偷逃应缴税额的不同,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同:1、走私烟草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属期徒刑。2、走私烟草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


·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如何分割?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已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