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局不予立案的规定中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商局不予立案的规定中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现在广大的消费者对于自己所拥有的消费者权益还是非常的看中的,而且现在国家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也是非常的重视,一般来说如果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遇到了任何的方面的问题的话,都是可以向工商局进行投诉,但是工伤局也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会进行受理的,那么工商局不予立案的规定中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工商局不予立案的规定中不受理的案件有哪些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消协或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规定,消费者再向工商部门投诉需要明确被投诉人、告知具体的投诉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确保投诉内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消费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以下内容: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据介绍,按照规定我市工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是否予以受理投诉。一般来说就是当工伤局已经对相关的案件做出了相应的回复之后消费者又以相同的问题进行投诉的情况,当然也存在当存在问题的商家已经对相关存在问题的商品做出了相应的处理之后已经不需要再负责任的话,这是也是不会受理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一、广东工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
      一、广东工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


·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完全可以按照《暂行规定》第四章关于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实施,是以工商所的名义还是以派出工商局的名义处罚可以根据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等具体情况决定。在《暂行规定...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
      新员工入职时,要在签署劳动合同过程中认真阅读条款,对合同解除情形充分掌握,劳动合同对公司和员工的行为进行约束,公司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强制解除合同,否则就是违约,公司要担责,那么,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下面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依据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大部分的人都需要一份工作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用人单位违法的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依据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依据是什么...


·一、怀孕女员工辞退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怀孕女员工辞退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这些女员工既不想失去工作,但是又以一种非常消极懒散的态度来应付工作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


·该条使用的前提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该条使用的前提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受害人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受害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损失,与定残后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内容是一致的。 但残疾赔偿金与二次手术期间的误工损失不能等同。残疾赔偿金赔偿的是受害人客观上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损失。而二次住...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劳动仲裁是政府设置的保护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向当地的仲裁机关提供仲裁证据,仲裁证据是您在仲裁中胜诉的关键。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规则。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书证; (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什么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不能说所有的工程质量事故都是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的。但是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以后,肯定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是要依法处理的。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时候,需要结合相关的材料,任何结果度必须有依据才行。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什么 先去注销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然后再回去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营业执照,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如果刻了公章,还带上公章,(公章上缴到工商局) 到你到处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 填一份申请注...


·当事人工伤周末不算工资违法吗
      一,当事人工伤周末不算工资违法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星期天和节假日不再单独计算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