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果是再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再婚后购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人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的分割分配。

如双方无法达成分割住房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现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婚的,再婚又离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于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认识不是那么清楚。那么夫妻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再婚共同财产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此时并不会区分是一婚还是二婚。但在二婚当中,由于当事人会吸取之前婚姻失败的教训,因此往往会在结婚之前就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做出约定、公证,这样做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出现,维护双方的利益。


·房屋装修合同易出现哪些问题
      房屋装修合同易出现哪些问题 1、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


·长沙社保补缴能买房吗?
      长沙社保补缴能买房吗?根据最新的长沙限购政策:非长沙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通知》提出,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长沙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通知》要求,对在限购区域内...


·一、通过假离婚买房破限购无效吗?
      一、通过假离婚买房破限购无效吗?通过假离婚来买房破限购的方法,是无效的,国家发改委、央行等多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假离婚破限购买房的行为不予支持。《备忘录》规定,联合惩戒对婚姻登记严...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并不一定就是一半。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


·离婚后房子改名要男方的签名和他的证件吗?
      离婚后房子改名要男方的签名和他的证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


·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妥善分割财产是很关键的一个环节。而房子是一个家庭非常重要的财产,围绕房产分割引发的纠纷矛盾很常见。有时,离婚一方提出将房子卖掉,然后平分所得价款的说法遭到对方拒绝,这样就给分割财产造成了麻烦。那么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看法。 一、...


·离婚怎么分割房产,离婚房产要分割吗?
      离婚必然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很多人由于对此并不了解,因此在房产的分割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纠纷,那么,你知道离婚到底该怎么分割房产吗?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


·像北京、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教育资源是比较紧张的,对于有住房
      像北京、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教育资源是比较紧张的,对于有住房的当地人来说,子女上学问题不大。但是对外来租房客而言,其关心的就是子女教育。继广州出台租售同权政策后,最近北京也颁布了相关文件,可以说是租售同权的北京版本。那么,北京政策租售同权方面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无论是进行什么类型的房屋买卖,由于当事人要办理登记备案和房屋
      无论是进行什么类型的房屋买卖,由于当事人要办理登记备案和房屋过户手续,因此就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交纳。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房屋买卖的费用其实主要也就是办理手续过程中的一些税费。那到底房屋买卖费用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费用多少 (一)、卖方应付的费用 ...


·房产证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可以分房子么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


·租房合同违约" style="text-decoration
      租房合同违约"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 ? ? 租房合同违约? ?? ? ? ? 房屋转租"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房屋转租 ? ? ? ??? 房屋租赁纠纷" style="text-deco...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