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争抚养权女方有抑郁症是否受影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抑郁症严格的来说是属于精神上的一种疾病,一些情况比较严重的抑郁症患者甚至会有自杀的行为,对于抑郁症相信您都不陌生。现代人生活压力大,患抑郁症的患者也不在少数,虽然抑郁症可以在日后治疗好,问题是,如果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缺患有抑郁症。那么,争抚养权女方有抑郁症是否受影响?
争抚养权女方有抑郁症是否受影响?
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原则是以孩子最大利益出发。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相信天底下绝大多数的父母,在任何情况下都愿意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但本身说句实话,如果患有抑郁症的话,这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法院判决抚养权,像女方患有抑郁症的这种情况,如果男方能够有足够的证据提交到法院的话,法院判给男方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因此,争抚养权女方有抑郁症,对争夺抚养权还是有影响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是多久?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上的侵害,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受害人请求赔偿有一个时效性的限制,超过这个时间赔偿义务机关就不再受理该赔偿申请。我们下面为您介绍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限是多久,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就是最重要的财产,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情况不同,分割的方法也不同,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


·一、现在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一、现在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现在离婚彩礼钱不一定能要回来,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一、法院判处离婚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一、法院判处离婚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1、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效的。当然,如果生效的民事判决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变或者撤销,在未经改变或者撤销之前,生效民事判决始终具有不可争议性。...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一、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男女双方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我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


·老公有外遇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老公有外遇,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话。在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该如何分割呢?女方此时能不能要求多分财产?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认定过错?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


·深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说到深圳抚养费标准这自然与其他地区的标准不同,因为深圳的消费水平比较高,即使是同样情况的家庭中,最后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也是比其他地区的家庭高一些的。那究竟深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深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


·离婚后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


·一、农村孩子一个月抚养费多少钱?
      一、农村孩子一个月抚养费多少钱?农村孩子一个月抚养费是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薪资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