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还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还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未成年的孩子在离开父母后,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为了确保其能健康的成长,我国法律规定,不论孩子的父母婚姻是否存续,都必须抚养孩子,对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呢?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生活的,那么在以后的诉讼中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分手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分手的
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是由子女自己决定跟谁一起生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也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客观情况来确定的,若孩子的年龄超过十岁,则需要尊重孩子个人的意见。在抚养权确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一、女方怀孕离婚彩礼用退吗?
      一、女方怀孕离婚彩礼用退吗? 1、怀孕离婚彩礼一般不退,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没写抚养费怎么要?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没写抚养费怎么要? 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的方法来要,如果不行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因为抚养费用的支付是法定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


·婚内约定离婚赔偿协议怎么写
      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担心以后感情出现破裂,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会选择婚内约定离婚损害赔偿协议。那么婚内约定离婚赔偿协议怎么写呢,成为小夫妻们需要掌握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离婚赔偿协议范本 协议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


·军人离婚孩子7岁判谁,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在离婚时,涉及到最多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军人在离婚时,也不免会遇到这些问题。在当代社会,这种与军人离婚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么军人离婚孩子7岁判谁,离婚财产又要如何处理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希望在看完后能帮助到您。 一.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尊重男女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性别方面存在着差异而进行一个不平等的分配,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


·一方出轨男女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是人生大事,但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因为生活的不检点或者不重视,会导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婚姻破裂后就容易遇上离婚的一些财产纠纷,随着感情的破裂,财产的纠纷就很容易出现矛盾,一方出轨男女离婚财产的分配总是容易遇到争执纠纷,那一方出轨男女离婚财产要如何分配才算合理呢? 对于因一...


·一、扬州打离婚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扬州打离婚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1、不涉及财产或无财产争...


·起诉离婚女方不来怎么办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女方有可能是原告方,也有可能是被告方。然而在诉讼过程中,女方的诉讼地位不同,此时不出庭的话法院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起诉离婚女方不来的话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规定有哪些?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规定有哪些?母对于其子女在未成年或者没有经济承担的情况下有应尽的抚养义务,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规定除开未成年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年龄的划分外,另外也包括一些成年子女需要投靠父母的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1、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规定(1)未成年子女投靠...


·怎么写离婚财产保护
      怎么写离婚财产保护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


·离婚诉讼案要开几次庭?
      离婚诉讼案要开几次庭?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