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当今社会上,买房买车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当今社会上,买房买车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标准,拥有几套房产,几辆车,都是对其地位和实力的证明。因此,由此而生的房产业也越来越发达。房屋的买卖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符合房屋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签订预售合同转让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商品房现售,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预约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签订预购书、购房意向书等预约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确认预约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但预约协议被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除外。

预约协议订立后,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守约方起诉要求法院强制违约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基于假按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为套取银行贷款虚构房屋买卖事实订立买卖合同,双方并无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对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处理。

(四)房屋买卖中阳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的效力及履行存在争议,经审查其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等其他法律行为的,应根据隐藏法律行为的性质进行处理。

(五)购房指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签订合同将房屋(包括拆迁安置用房等)的购买指标转让给他人,当事人一方主张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当事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指标的除外。

(六)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前款房屋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不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买卖合同构成法律上的履行不能,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法院应当释明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经释明买受人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善意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包括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

前款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到买受人名下,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善意取得其他构成要件,夫妻另一方依据该规定要求追回房屋的,应予支持。

“善意”的判断时点以买受人申请过户登记时为准。

(七)房屋共有权利人的诉讼地位与责任承担

夫妻一方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院应当对出卖人(登记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无权处分或无权代理进行审查,并释明买受人可以申请追加夫妻另一方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买受人不申请的,法院可以通知夫妻另一方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夫妻另一方以出卖人构成无权处分为由要求追回房屋的,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夫妻另一方向法院表示同意出卖人转让房屋的,可以不追加其参加诉讼。

经审查夫妻另一方追认出卖人的处分行为或有证据证明其以自己的行为同意履行的,构成对房屋过户登记债务的加入,应当判决夫妻双方共同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出卖人的行为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项。

(八)冒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出卖人冒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义(如伪造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找相貌近似者冒充所有权人交易等)擅自转让房屋,可以参照《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的规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约束力,但买受人有证据证明构成表见代理的除外。

买受人信赖出卖人享有代理权法律外观的形成系不可归因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不构成前款规定的表见代理。

(九)连环买卖中的合同效力

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民法典》第310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借名买房的认定和处理

借名人以出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出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房屋腾退纠纷中,被告方以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作为抗辩的,法院应当释明其可以提出反诉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当事人坚持不反诉的,应就其抗辩是否成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定。

(十一)请求合同继续履行的处理

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但诉讼请求中没有具体履行内容的,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要求其变更诉讼请求明确具体履行内容,如支付购房款、交付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等,并告知仅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存在履行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风险;当事人坚持不变更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相应的判决,并告知当事人在履行中发生新的争议可就具体履行内容另行起诉。

(十二)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处理

买受人要求交付商品房,经审查房屋已经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法定强制性交付条件的,可以判决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卖合同存在永久性履行不能情形的除外。

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交付条件仍同意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完善房屋交付条件,并主张因房屋交付条件不具备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

房屋买卖代表着对房屋的所有权的一种转移,因此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途径来进行,并必且须签署相关的条约。现在买房的人越来越多,房产业也因此不断兴起,并发展起来。房屋买卖涉及的法律法规就需要被更多的人熟知。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醉酒驾车会涉嫌危险驾驶罪
      醉酒驾车会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会处于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在看守所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一、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都是合法、自愿的签订就有效。 对无效的合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专门规定: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交税么?
      在上海,房屋租赁不是简单的签署租赁合同那么简单,很多时候还需要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那么如何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交税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文。 一、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交税么? 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交税的时候带...


·企业公司法人交社保合适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每个人都必须缴纳的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那么,企业公司法人交社保合适吗?企业法人也是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对象,交社保是国家规定的,是合适的。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手扶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赔
      手扶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的问题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无牌证驾驶、不缴纳交强险等放任不管的情况比比皆是,导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那么手扶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如何赔偿?赔偿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将进...


·一、交通事故脚扭伤赔偿什么?
      一、交通事故脚扭伤赔偿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


·贷款车可以质押吗
      贷款买的车可以贷款,办理抵押贷款,现在很多贷款机构都是押证不押车的。车辆抵押贷款的流程是:1,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向贷款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汽车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不同的贷款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不同)。2,贷款机构审核贷款人的资质。3,贷款机构评估车辆价值,...


·公司法关联交易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交易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关联交易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体制当中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情。因为在很多情况下,通过与他人进行合作来对自己的公司进行经营和扩张,已经成为个企业家在日常工作过程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步骤。因此在和其他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时候,必须遵循公司法章程的相关规定。下面...


·c照可以开什么车?驾照过期上路有什么后果 ?
      c照可以开什么车?驾照过期上路有什么后果 ? 汽车现在已经成为家庭基本的代步工具了,所以这几年也越来越多的人在培训考驾照。我们知道,驾照有A照、B照、C照等不同的类型,目前许多人都在考的是C照。那c照可以开什么车?如果没有驾照开车上路又会有什么后果?请跟随我们一起来做一个详细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很多人并不会积极的去承担责任,而是逃避,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受害方权益得不到保护,有的人甚至因此丧命,为了能将肇事者绳之以法,我们国家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