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的饭碗是否能保得住就得看单位是否还愿意续签。关于劳动合同的续签问题,还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稍有不慎就会发生许多劳动纠纷。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劳动者需要注意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此外,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否则,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需时间跨过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时,即进入无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阶段,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也同时转为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的代价是不一样的。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3、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4、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在依法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终止或者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情况。例如,女工“三期”期间、劳动者处于医疗期期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况。另外,如果双方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通过平等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约定作出修改,用人单位应当在续订的劳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在些,公司重新修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部门备案。以上就是劳动者到期续签问题的注意事项,劳动者和单位续签的时候一定注意续签合同的年限以及内容。对于那些单位不愿意续签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比照上述情形来判断单位是否可以拒绝续签,满足上述条件的员工被单位辞退,单位就得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


·劳动关系中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要多久?
      现代社会,在劳动关系中受伤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在处理工伤问题时,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也是一个重要保护权益的内容,工伤的鉴定问题关乎着一部分老百姓的民生,那么,劳动关系中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要多久呢?下面介绍关于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 工伤鉴定后申请劳动仲裁要...


·介绍童工的人怎么处罚?
      很久以前,使用童工在社会上并不认为是有问题的,但随着义务教育和儿童权利的普及,童工问题也越来越被国家和人们重视,为此国家还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保障儿童权利,雇佣、介绍童工都要受到处罚。那么,介绍童工的人怎么处罚呢? 一、童工的定义是什么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


·大家可能在工作的时候会抱怨公司的工作时间太长
      您可能在工作的时候会抱怨公司的工作时间太长,经常超过八个小时的工作时间,那么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什么?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企业有不符合一下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没有给予应有的法定节假日,都是可以去相关机构起诉企业。 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是什么? 《劳动法》关于工...


·正式员工随时可以辞职吗?
      正式员工随时可以辞职吗 不可以,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


·离职但没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危害?
      离职但没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危害?解除劳动关系不可双方或单方口头解除,需要有实际证明,且该证明是企业和劳动者实际商量过后签订的,是重要的证据。没有此证明,会给劳动者带来很多损害。劳动者擅自离职、离开岗位还有可能形成其他违法法规的行为,从而给单位更多赔偿。以下是注意事项: 一、劳动者...


·非法招用童工罚款多少?
      非法招用童工罚款多少? 一、非法招用童工罚款多少 (一)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


·劳动仲裁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对方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


·辩护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辩护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哪些?辩护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对案件进行一个整体的了解,庭前”如果是指起诉后到开庭前,如果是原告方律师,准备好起诉书,需提交的证据原件,辩论意见,如果是被告方律师,准备好答辩意见,需提交的证据原件,辩论意见,当然开庭时必须带上委托书、公函以及律师证。如...


·徐州市工伤鉴定地点在哪里?
      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受伤以后进行索赔所必要的材料之一,按规定劳动者应在一年内进行相应的鉴定。工伤鉴定 一般要到专门的机构进行认定才有效,本文就将以徐州市为例向您介绍一下徐州市工伤鉴定地点在哪里。 徐州市工伤鉴定地点在哪里及需要怎么做 ? 徐州市工伤鉴定地点在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


·一、仲裁期间误工费有么?
      一、仲裁期间误工费有么?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误工费,在法律规定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没有明确规定时,则可以提出主张,按实际情况提出合理主张。是否得到支持,由仲裁机关作出裁定,一般说合理的主张会得到支持,过度的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