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代社会,夫妻关系不合而离婚的情况已经司空见惯,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至关重要,但实际情况却是另一方在婚后就不愿意继续支付抚养费,那么,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带孩子一方再婚,另一方还是需要继续给孩子抚养费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对于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怎么办这个问题应该已经有所了解,夫妻离婚,子女大多数都是由女方抚养,男方经济状况较好的愿意继续支付抚养费,但另一些情况是男方再婚后组建新的您庭,有经济压力不愿意再支付抚养费,这时候就需要女方向法院上诉提出申请要求男方继续给于抚养费。



·夫妻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夫妻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通常是达到轻伤这个标准,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一般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予以处罚。但是如果施暴者的家暴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经过伤情鉴定,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及以上程度,才就要承担相...


·婚姻法关于抚养权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关于抚养权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其实现在我国有很多家庭真正的幸福氛围,包括生活质量都是特别的低的,其中两个人对离婚的这种决定考虑的因素非常的多,尤其是已经有了孩子,所以因为孩子的牵绊可能一时之间也没办法痛下决心要离婚的。想必平时产生了离婚的这种想法以后自己也会比较关注,婚姻法...


·如何对男女方离婚财产分割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作出处理的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其中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也就是说如果此时认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话,那么离婚就不能主张分割。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对男女方离婚财产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


·未成年抚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很多面临离婚的家庭,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子女的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了。未成年子女的未来是每个做父母的最关心的问题,抚养费应该包括子女的教育、医疗以及日常生活费用。那么,未成年抚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资料。 一、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


·重庆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有哪些
      重庆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有哪些 休假是公司职工的一项合法权利,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年休假等,其中产假是对怀孕女性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不同生育情况有不同的产假要求,比如晚婚晚育产假有其单独的法律规定。那么重庆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重庆晚婚晚育...


·离婚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结婚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在某些时候,离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婚姻带给他们的只有痛苦,离婚是远离痛苦的唯一办法。在决定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达成一致后会签订一个协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在我国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


·法院怎么判决无效婚姻?
      法院怎么判决无效婚姻?法院对无效婚姻的判决就会认定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自始无效,是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


·父母离婚后儿童抚养费标准
      在父母离婚的情形说到孩子抚养问题是比较多的,而此时父母都是要实际对孩子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儿童由一方实际抚养了之后,另一方此时无法亲自抚养的,就只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了。此时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父母离婚后儿童抚养费标准2017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


·离婚关于孩子探视怎么协商
      离婚关于孩子探视怎么协商 1、探视权应当体现子女的意志。 赋予未成年子女参与制定探视协议的权利,应当考虑未成年子女行使权利的能力。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小孩归父方或母方抚养时,如果小孩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得征询子女的意见。同样,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探视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


·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那么,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在实际案件中,起诉离婚还有提供一些证据。那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呢?我们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


·离婚协议财产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离婚协议财产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离婚协议财产抵抚养费是可以的。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将来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是,是否采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