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人几年没有音讯,可以宣告失踪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宣告失踪条件:

第一,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所谓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持续不间断地没有音讯的状态。本法第41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二,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哪些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24 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第三,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宣告。宣告失踪在法律效果上对自然人的财产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必须由司法机关经过严格程序来进行。因此,宣告失踪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作出宣告失踪的决定。


·最高法院发布《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意见》,2月1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3〕4号 为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


·继承房屋要交哪些税?
      继承房产需要交的税有:1、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人继承房地产评估价值的2%征收: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是按房屋评估价值的0.05%征收合同印花税、登记费100元、权证印花税5元;3、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则契税免征,否则需要缴纳契税1.5%。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


·设立居住权只签合同可以吗?
      不行。根据《民法典》第368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我国物权制度有“登记生效”与“登记对抗”两种物权变动模式。对于居住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的物权变动模式。不动产登记簿是确定居住权的根本...


·我家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卖吗?
      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使用权作了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 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子,如何保障另一方也能在里面长期居住?
      根据《民法典》366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可以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一般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我家土地被征收了,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派生出来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享有用益物权的权利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的权利之一就是,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承句人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在承包期内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回来了,我与他的婚姻关系还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51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如果没有再婚也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一定要书面向登记机关提出说明。...


·买房子需要交多少税?
      1、新房买卖要交的税费为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3%。 2、二手房买卖要交的税费为:1%的个人所得税;1.5-3%的契税;0.1%的印花税;5.6%的增值税。...


·赠与房屋要交多少税?
      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一般来说也就是市场价格的3%。如果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售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的手续费。如果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此时拥有多套物业,按照目前的...


·我想注册个体工商户要提供哪些东西?
      登记事项: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


·我家农村的耕地可以卖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