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人能否以承租人拖欠租金为由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其次,出租人应提前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将采取的停水、停电措施,避免给承租人带来突然损失,以减小赔偿风险。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不适宜直接适用以上情形,即是承租人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直接签订了水、电使用合同,此时承租人用水、用电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此时,如果出租人擅自停水、停电造成承租人损失的,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租赁合同已提前解除,或租赁期出租人已明确拒绝续租的情形下,若承租人仍占用出租物业出租人采取停水停电等保护性而措施并无不当。但为慎重起见,最好在合同中相应约定,尤其是应明确约定出租人可强制收回房屋,并约定在承租人如未如期归还出租物业的情况下,同时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出租物业内的要所有设备和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该等设备和物品。


·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房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是否可以出租?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出租人就...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签订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符合租赁主体资格的双方当事人,指提供租赁物和承租租赁物的双方当事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只有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能履行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才能依...


·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出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并承担...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


·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
        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


·出租人能否以承租人拖欠租金为由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其次,出租人应提前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将采取的停水、停电措施,避免给承租人带来突然损失,以减小赔偿风险。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不适宜直接适用以上情形,即是承租人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直接签订了水、电使用...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出租人就...


·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不是的,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尽量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当地房管部门推出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虽然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视为是不定期...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定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要出售房屋的,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通知后的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房屋的,视为放弃该权利。出租人不履行通知义务,妨害承租人行使该权利,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