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确定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有时候对于成年子女来讲,父母也是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您知道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具体是多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存在以下情况:(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2)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而抚养费的给付,对于有条件的父或母,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一方全部负担子女抚养费,该协商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愿意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成长所需费用,则不可以。另外,即是父母双方达成上述协议后,经过一段时间,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也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另一方不愿意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对已成年子女,父母是否应当给付抚养费?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于已成年子女,父母一般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但是已成年子女尚未独立生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按理说,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父母是没有抚养义务了的,但如果子女在成年之后还在继续读书、没有经济能力的话,则此时父母还是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丈夫死亡多久自动离婚
      丈夫死亡多久自动离婚 一、丈夫死亡多久自动离婚 1、配偶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消灭,而不是离婚。因为在我国离婚有且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也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一、离婚后财产确定权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一、离婚后财产确定权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1、在我们步入社会进入一家单位上班后
      1、在我们步入社会进入一家单位上班后,为了避免后续工作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我们首先就是与该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的开除劳动者,我们劳动者也不能随意的离职,但是劳动合同最大限度的还是在保护着我们劳动者。2、我们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一...


·因受胁迫而结婚,婚姻有效吗
      因受胁迫而结婚,婚姻有效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登记...


·同居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同居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


·女方无收入抚养权能争取到吗?
      孩子的抚养权与谭树权逾期说是一种权利,不如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义务,及时在婚姻关系消灭之后,父母也是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首先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在,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瑞遇到女方无收入却欲争夺抚养权的情形,那么女方...


·同居和事实婚姻有何不同
      同居和事实婚姻有何不同(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


·离婚要不要赔青春损失费
      对于很多女性来讲可能青春、美丽的时间就那么几年。要要是在这段期间与他人结婚,并且之后又很快离婚的话,很有可能会要求对方进行青春损失费的赔偿。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要不要赔青春损失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要不要赔青春损失费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


·再婚夫妻抚养费事如何规定的
      再婚夫妻抚养费事如何规定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财产问题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
      财产问题一直是婚姻关系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一直较为复杂。当共同财产牵涉到遗嘱时就更加需要进行准确合理的分析与分配了。那么婚后共同财产能立遗嘱不给对方吗?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婚后共同财产能立遗嘱不给对方吗? ? 在遗产分配的问题上法院是遵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