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办理公证应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结婚后,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双方可以选择去公证处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公证,明确其归属。说到房产公证,你知道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出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如果结婚后,想要对房产进行公证,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到公证处,至...


·预售商品房的效力是怎样的
      预售商品房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预售商品房的效力是怎样的 判断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就要看该合同是不是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1、预售方主体资格要符合要求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由开发商自行销售或者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销售。自行销售开发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


·夫妻双方按揭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按揭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二、婚后贷款买房离婚...


·一、离婚房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一、离婚房证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房证变更程序主要是: 1、首先,房屋产权变更前提背景是这就算做夫妻共同财产之内的,个人财产不必做房产变更。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2、其次,房屋产...


·生活中有许多人选择通过买房来保护自己存款的价值,但总会遇到买
      生活中有许多人选择通过买房来保护自己存款的价值,但总会遇到买房签订合同后不想买了的情况,多数人对于违约后果几乎没有了解,那么我国关于买房子签了合同后不想买了后续流程有什么相关规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一般要看是开发商的原因还是你自己的原因,如果是开发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话...


·在结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按新婚姻法
      在结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按新婚姻法,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正常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一个人出资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 《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颁布实施)的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婚后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今房价越炒越高,只是工资还是没什么动静。于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在婚后按揭贷款购买新房。但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日后夫妻感情不合选择离婚的话,那么婚后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呢?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与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房改房买卖交易的注意事项
      一、 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二、确认登记的面...


·疫情期间房贷可延迟多久换证?
      疫情期间房贷可延迟多久换证?疫情期间房贷可延迟到疫情结束为止换证,疫情推迟还房贷的规定是理论上是可以推迟还款的,但具体要以银行的政策为准。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


·合同解除时的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怎么写
      在进行租赁的过程中,可能以为一些特别的原因而需要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但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相关纠纷,当事人之间最好就解除租赁合同签订一份解除申请表,那么合同解除时的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解除租赁合同申请表两份,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