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钱不还怎么办?不出庭应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怎么办?不出庭应该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后开庭不到庭的处理方式是法院传票经过合法送达,被告拒不出庭应诉的,法院会根据情况缺席审理、判决。不出庭,就失去了自己诉讼权力,承担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


·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 1、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从事相应业务的资质(如对外承包资质、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等); 5、在...


·公司法人借款加盖公章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人借款加盖公章的依据是什么?借款协议属于合同的性质 ,在借款协议上,可以加盖合同专用单,也可以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是处理财务事宜使用的印章,不能在合同上加盖,即使加盖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欠钱不还把财产转移怎么办
      欠钱不还把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转移资产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


·网签不备案贷款是否会受到影响?
      网签不备案贷款是否会受到影响?网签不备案贷款是会受到影响的,二手房买网签也必需进行备案,因为:1、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2、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交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3、购房合同备案流...


·连带债务担保责任会出现有什么样的问题?
       责任意识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的,正因此人出现的很多现象。比如说因为怕担责任而在公众场合之下见到老人摔倒而不敢扶起来,那同情心和爱心也在这种责任一时之下消失无影。除了直接的责任以外,还有连带责任。许多人就只抱着不关我事,不会有我的责任这种心态去生活。就比如说连带债务担保责任,就是想...


·债权让与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让与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债权让与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债务转让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因债务人请求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且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为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


·离婚债务的分配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的分配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


·法律规定赌债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


·离婚婚内债物怎么分配?
      离婚婚内债物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


·离婚时关于债务清偿有什么规定
      离婚时关于债务清偿有什么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