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中,借条已经跟“雷锋叔叔”一样,人人都知晓。这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它是由无数因为没打借条而无法讨债的借款人的“血泪”垫定的。当然,所谓的打借条自然不是草草写完了事,而是要确保它是有效的。那么,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如何打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对借条的严格规范如下: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二、借款时要怎么打借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在生活中,您要切记一件事情,那就是借钱给亲朋好友是可以有的,但一定要记得将借款协议或者是借条给写好,以便发生纠纷时,自己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如果您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去打借条,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是什么? 一、抵押权其他债权的担保 1、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


·找股东借款会产生什么税费吗?
      找股东借款会产生什么税费吗? 一、找股东借款会产生什么税费吗? 找股东借款会产生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股东借钱给公司,如果取得借款利息的话,要交税。否则不用交;企业支付给股东的借款利息,要取得发票入账。 股东取得的利息收入,要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属于“金融保险业”...


·现在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现在欠钱不还的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但债权人也要结...


·个人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1、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2...


·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可以吗
      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可以吗一、夫妻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可以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


·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起诉一、借钱没有借条可以怎么起诉在没有写任何借条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给予立案,写起诉书必须要有事实与理由,还要有证据,法院才予以立案。倘若当时是汇款于他,你存有当时的汇款单,可以作为证据。再次,就是所谓的取证,要以合法的手段跟他在谈话过程中,录音让他自己说出...


·一方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
      打欠条能告发坐牢吗单纯的欠条起诉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诈骗等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则不会被追求刑事责任的,即不会坐牢。一般欠债不还,这只会按照民事纠纷来处理。那既然不属于刑事管辖范畴,也无法认定构成犯罪,行为人即使被对方告发了,也不需要坐牢。二、欠债不还可以怎么办1、遇到欠债不行的...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