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有哪些1、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事故或纠纷发生的时间等,然后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曾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写明原鉴定结论。最后由申请人签字盖章;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主要是证明申请人的身份;3、陈述意见书;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6、证人证言。如有人作证,可制作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要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证明的事实要写明时间、地点、事实经过,最后由证人签字盖章或在证词上留下指纹印;7、进行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提供原鉴定报告书;8、有关物证;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0、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交纳鉴定费。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应该谁交?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应该谁交?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由申请方向医疗争议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向市医学会委托鉴定。市医学会接受委托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由医患双方进行抽专家,并在医学会组织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直接到市医学会的情形,医患双方共同申请或由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限,自双方材料收集齐之日起45日内发出鉴定结论。



·肝肾综合症的出现等于医疗过错吗
      肝肾综合症的出现等于医疗过错吗? 什么是肝脏综合症呢? 肝肾综合征(HRS)是指在严重肝病时发生的功能性急性肾功能衰竭(FARF),临床上病情呈进行性发展。HRS是一种严重肝病伴有的特异性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其最大的特点是这种急性肾功能衰竭为功能性,一般认为此种FARF在病理学方...


·医患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是否都可以解决问题
      医患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是否都可以解决问题发生医患纠纷之后,患者往往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有的人建议患者家属让第三方来从中进行调解,也有人建议患者家属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很多人就感到很茫然,不知道该选择哪一种方式更好,就想知道医患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都可以解决问题吗...


·五险一金医疗包括什么
      虽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频繁接触五险一金这一概念,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了解可能仍然是不足的。尤其是五险一金中的医疗保险,与我们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对于医疗保险的了解十分重要。那么,医疗保险是什么?五险一金医疗包括什么?律师为您在下文解答。 一、医疗保险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举证情况有: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2、医学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在我们身边都很常见,几乎每天都有发生,那么当这个事故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这个责任是怎么鉴定。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提供医疗服务...


·工伤认定后医保赔付手续是怎样的?
      在上班期间,职工身体受到伤害后,可以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经过鉴定,属于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而职工除了工伤保险外,还会缴纳医疗保险。医保主要是针对职工疫病,受伤等情况的。那么工伤认定后医保赔付手续是怎样的?我们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伤认...


·专业医疗损害赔偿,需要进行鉴定吗?
      医疗损害赔偿介绍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其职权或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派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或特别经验的人,对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的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所涉及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


·医疗费
      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


·医疗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
      医疗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 《劳动...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能用医保吗?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能用医保吗? 工伤是不能用医保就医的。 工伤医疗费用,参加来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当事人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用新农合报销工伤医疗费用,属于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


·一、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医院护士劳动合同范本包括甲乙双方信息等内容,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