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一、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根据国内几家大医院对医疗纠纷的成因所做的分析,医患关系不和谐在医疗纠纷中占相当大的比例。鉴于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作为医护人员必须从提高自身素质做起,通过有效的医患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成果共享。
医患关系的特殊性:您可以设想,在当今世界,有哪个学科能像临床医学这样,在医院门诊这样一个特殊的场合,出于诊断和治疗的需要,一方(患者)能够视对方(医方)为“朋友”和亲人,交心式的在极短暂的时间内将与病情相关的一切“和盘端出”?因此,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由于医学是一门实践医学和经验医学,又由于医学的发展(包括设备的更新和检测手段的革新等)日新月异,任何一个学科的问题都必须通过训练有素的高素质的专科医护人员具体组织和完成,因此从客观上造成了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患者在选择治疗手段和方法时更多地依赖于医护人员的建议和指导,这也是将患者视作为弱势群体的主要依据。
如果医患关系的处理和谐了,就是医患同盟;反之,即成为医疗纠纷的隐患。归纳起来,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从医方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忙,沟通时间短;(2)高高在上;(3)告知未尽,即该说的没说,不该说的说得太多,也就是讲话的原则性差;(4)用词生涩。与患者交流的目的是取得患者的信任、认可和理解,因此要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尽量避免使用看似儒雅但却生涩的词汇。例如对于医护人员非常熟悉的缩写PTCA(经皮穿刺冠状动脉造影),对于绝大多数患者来说简直就是天书。
二、如何提高工作能力
在医疗纠纷的成因中,除去医患关系不和谐以外,一个最主要的矛盾就是患者预期的治疗效果和实际的治疗结果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可能是客观的原因所致,如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攻克癌症;也可能是主观的原因,比如由于责任或/和技术所致的相对于预期治疗效果的过分的偏移。因此,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可见,加强责任心,提高工作能力始终是提高医疗工作质量的核心。
责任心:“白衣天使”的称号令世人敬仰,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医护人员的工作生命悠关。患者病情不同、治疗方法各异,因此医护人员除了按照循证医学制定并实施最佳的诊疗方案以外,首要的就是对患者高度负责。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恶性医疗事故者屡见不鲜,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某医院曾经收治一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的患者,由于全身麻醉实施咽部手术后,呼吸主要靠新建的气管通道,但恰恰就是这条唯一的“生命线”,因患者颈部异常的短粗和皮下脂肪较厚,术后气管套管滑脱几乎丧命。是一位责任心强的医师下班前例行病房巡诊时,无意间在看似“正常”的患者发现“险情”,经床边抢救后“化险为夷”的。
严格地讲,只要科学还在发展,医学还在进步,就不可能完全规避医患纠纷,但是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减少和防范医患纠纷。以上就是分两个方面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提高工作能力进行分析和探讨怎样规避医患纠纷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医疗过错医院要调解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医疗过错医院要调解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与医院方面进行协调的过程中,病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病人的法定权利。《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病员及...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


·遇到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遇到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我们经常会有一些头疼脑热、感冒发烧的小病,但也不排除随时都有可能检测出来的大病甚至是绝症。那么解决这些病痛的方法最好是去医院。而医院虽然有严谨的制度和高端的仪器,但也不能保证一定不会出现任何问题。所以,今天我就来为您详细的解答医疗纠纷患者如何...


·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少
      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少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医疗纠纷事件越来越多,有时候,是那么地猝不及防就被卷入了。当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如果你需要鉴定,那么,你应该得了解一下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才能够在有效的期限里完成鉴定,才能够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医疗纠纷鉴定期限是多少? 1、医疗纠纷...


·法医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法医鉴定的程序具体是哪些?
      一、法医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 法医鉴定的程序具体是哪些 (一)程序公开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认定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后会被怎样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襄阳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襄阳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产生纠纷,而在生病就医的时候如果有患者出现一些不适的情况家属很容易与院方产生医疗纠纷,这时候我们需要律师来更好的解决纠纷问题,那么襄阳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襄阳医疗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民...


·医疗损害的过错推定原则适用吗?
      医疗损害的过错推定原则适用吗?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是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情形,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本身推定致害人有过错,无须受害人举证加以证明,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一般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1、共同危险...


·非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非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一、非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非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


·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赔偿?
      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赔偿?医疗纠纷的赔偿,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


·医疗过错证据证明有哪些
      医疗过错证据证明有哪些,该如何收集? 一、发生医疗纠纷如何收集证据 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