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一、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及额确定如下: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具体数额确定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区别不同。

因致残而主张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残疾赔偿金计算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同,表现在:计算标准不同,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年限不同,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亦不同,表现在:计算标准不同,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计算年限不同,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因患者死亡而主张的项目。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患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同残疾赔偿金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上限限制,一般医疗损害赔偿中则没有个限制。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1、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调解来解决,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医疗纠纷。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得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一级甲等...


·保外就医期间再犯新罪如何处理
      保外就医期间再犯新罪如何处理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一、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


·医疗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推定原则 1、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


·工伤待遇后期医疗费该由谁承担?
       生活中我们经常在新闻或法制节目中看到很多关于工伤后续处理的报到,这方面的纠纷有很多,大部分都发生在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身上,因为对法律知识的无知,在工作时没有考虑合同的问题,导致在出现问题以后,拿不出有力的证据为自己争取权益,有一些家庭也因为付不起高昂的医疗费而陷入困苦的生活境遇,...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意外医院需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意外医院需赔偿吗?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意外医院需赔偿,但是必须是医院方面存在着过错。首先,医院作为赔偿的义务人,医院应该根据病人在抢救和治疗时的相关情况,对因为医疗意外死亡的死亡患者及其家属在医院治疗期间所花费的各种医疗费用进行补偿。这些补偿主要包括病人在院期间治疗所...


·海口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海口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一、发生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法院在审理医疗案件的过程中,对于案件的事实认定需要医学知识的辅助,所以大多依赖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来查明事实。 医疗事故鉴定是以医学会为依托,由各类医院派出的各类医学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组成医...


·员工就医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吗
      员工就医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定为工亡。上班时发病,下班后员工就医死亡的,需要相关的证明,证明在上班时候发病了,如果没有证据支持,那就是不属于工伤了。二、工伤赔偿1、医疗费赔偿...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怎么调解的?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怎么调解的? 一、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什么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


·被烫伤的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被烫伤的医疗事故如何鉴定?1、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呢?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呢?一些小的医院由于水平有限,医生误诊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者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患者家属为了更好的维权,通常会请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者的情况进行鉴定,这样才能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下面就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医疗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