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租赁是否属侵权纠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房屋租赁是否属侵权纠纷?

房屋租赁不属侵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其中房屋租赁不在该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民事纠纷的类型很多,最常见的就是侵权纠纷及合同纠纷,但是,房屋租赁纠纷跟侵权纠纷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不过,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后,双方可按合同约定选择相应的解决方式,合同没有约定的,主要以协商或起诉为主。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期间,起算日期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形: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


·购买期房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弄清开发商的“老底”

  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降低业主的购房风险。

  购买房产时,购房人应尽量主张看原件,因为复印件比较容易篡改和伪造。除此之外...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房屋拆除补偿标准2023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湖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湖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在城市改造升级过程中,一些老旧小区势必面临拆迁,近年来,因为拆迁补偿引发的冲突事件很多。湖州市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防止拆迁过程中出现矛盾和纠纷,特别出台了有关管理条例。那么,湖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


·离婚房屋的产权是怎么确定的
      房屋的产权是确定房屋属于公民的有效凭证,一般我们说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其实就是拥有了产权。实践中,要是房屋的产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话,那离婚的时候就要拿出来进行分割处理。那通常离婚房屋的产权是怎么确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屋的产权是怎么确定的 离婚案件中如...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出租人是可以解约的。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2、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3、故意损坏房屋的;4、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或者未征得出租...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1、找房东协商解决,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租是应当退还押金; 2、通过中介租房,找中介调解;或找居委会调解; 3、去法院起诉。 二、押金全部退还的情况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怎么赔偿
      面对房价节节攀升的现状,许多人选择进入二手房市场来购买自己心仪的房屋,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成交量增大,纠纷也在不断增多。如果您遇到了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怎么赔偿的问题,却不知道如何解决。那么,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按照违约处理的法律依据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