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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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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

一、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所需的必备材料有: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离婚析产的基本步骤有以下几项: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析产在哪办理

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针对不动产:协商一致,可直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无法一致,先获得法院判决或裁定,再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

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协议离婚的,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提供的材料包括: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第二,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申请人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民事调解书及生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第三,房屋已经设立抵押的,应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抵押权人提供同意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证明(原件)、房屋他项权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等。

三、离婚析产单方怎么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因此,权利人可凭身份证、法院文书携带离婚判决书,须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裁判,或离婚协议书,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有效或离婚证,背后须注明财产分配情况、协助执行通知书单方申请转移登记,走单方析产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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