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地人借钱该怎么写借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外地人借钱该怎么写借条?外地人借钱写借条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借款人与还款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最好不用化名或者小名。2、应当写清楚借款的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当写清楚借款的时间,包括了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借款的期限是多久。4、应当写清楚具体的还款日期,如果未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还款,但是需要给债务人准备的时间。5、写清楚借款的利息,明确借款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6、应当由借款人本人签字盖章或者签字盖手印。;7、让对方找个本地人做担保,注明担保人的职责,借条上要三方都签字。如果实在是怕将来有麻烦就重新考虑借与不借的问题,切记,救急不救穷。二、借条的基本格式借条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因用于 __________ (用款目的,例如:个人购房或生意周转)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小写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每逾期一日按未偿还借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合理费用。借款人(签名并摁手印):联系电话:住址:日期由于在现实生活之中,债权人在保管借条的过程之中,不慎将借条撕毁或者是遗失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故此在外地朋友书写借条之时,可以要求对方在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且完整的纸张里,如实书写借款金额、借款日期等相关内容。



·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这一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得知,根据征地的区域以及征地的类型等因素,是会影响征地补偿标准的。对于这类问题可能您了解的不是很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科普一下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这类问题的法律规定。一、关于金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金华市征用补偿标准,按《土地管...


·土地办公用途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办公用途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


·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遭到强行征地该怎么办
      遭到强行征地该怎么办政府征收民众土地的,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走,否则的话就会构成违法征地,此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要是遭遇强行征地该怎么办呢?不少人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却不清楚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遭遇强行征地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


·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出资后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费??? 一、土地出资 1、营业税及附加 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但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不须缴纳。 依据:...


·征地补偿费属于谁所有
      征地补偿费属于谁所有 一、征地补偿费属于谁所有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如果企业或者个人想要使用土地,就需要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然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使用用途的不同,分为70年、50年和40年三种期限。很多人都想了解,如果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公有制在我国体制中占主导地位,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资源归您集体所有而非公民个人私有,就以土地资源来说公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根据规定公民只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才能利用土地,而公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取得土地...


·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有着非常大的区别,比如居住地有不同,犯了错误的严重程度也不同,犯了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民事诉讼法没有这么严重。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 《刑事诉讼法》中没...


·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我国土地价值的不断攀升和城乡改造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现在在我国社会生活当中,其实产生了非常多的所谓的拆二代。因为一旦国家征用公民的房屋的话,其实我国公民得到的拆迁补偿款的数额有的时候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保定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平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44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61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404元/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