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主要包括了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主要包括了哪些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主要包括了哪些

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其法定义务,也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为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又赋予职工个人申请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及其近亲属都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本质要求。按照现行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等。

工会组织作为职工权益的保障部门也有权代表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办理所需条件

(一)职工属于下列单位之一:

1、参加市本级工伤保险统筹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2、参加浙江省省级工伤保险统筹的行业用人单位;

3、工商登记在市工商局/法人登记在市民政局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4、生产经营地在市本级统筹范围内(鄞州、镇海、北仑区除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外省市用人单位。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 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尤其是那些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脱为受工伤的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而职工或其近亲属往往因为不懂法律又被用人单位以各种“承诺”所欺骗,没有在发生工伤后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目前多数地区认为申请工伤认定的“一年”时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断或中止,因而对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最终导致受工伤的职工丧失了本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燃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燃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早已离不开燃气,因此很多施工方在进行燃气工程建设的时候,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除了采取监管、预测等传统方式,还会想尽一切方法来保证燃气工程质量,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燃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就为您进行讲解。 1、自主研发“建...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准备齐相应材料之后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有什么赔偿?
       一、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有什么赔偿? 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辞退员工,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要给员工赔偿,具体如下: 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则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工伤鉴定中的违法行为处罚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受伤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申请的程序是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有时候有的人存在违法的心里,通过制假来获得更多的赔偿金,或者说不是因公受伤的为了获得赔偿说成是因工受伤,这些都属于工伤鉴定中的违法行为,那么工伤鉴定中的违法行...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不论哪种工作都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像法院在审理案件前要先立案并收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债务结局要双方但是人互负债务具有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它的准备工作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一、基础资料收集 1...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而此时死亡的情况并不算在工伤伤残等级里面,这是格外的,并且在具体做出赔偿的时候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与工伤伤残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


·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


·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
      在入职时劳动者和工作单位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书。当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劳动者会想和公司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公司不想和劳动者续签,就会发一份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可能很多人对格式填写还有许多问题,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格式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鉴定哪些项目?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鉴定哪些项目? 1、 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2、 工伤职工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 3、 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 工伤职工生活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5、 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 6、 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中难免处出现意外事故,事故发生之后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更是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的打击,因此工作中的事故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影响,而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那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2017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等级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