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我国法律法规主要作以下规定: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拖欠工资的情况,在现实工作中比较常见。一般来说这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要是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在员工不服从其要求免费加班、要求其买社保时,会找各种理由去辞退员工。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工伤鉴定后多长时间出结果?
      如果在单位工作过程中不幸受伤,想要得到因为工伤得到的补偿 ,就需要做工伤鉴定,因为只有工伤鉴定的结果才能更令人信服才能得到更好的补偿,做工伤鉴定的当事人都希望可以尽快得到补偿,因此一般都比较关心工伤鉴定后多长时间出结果?我国的相关条例对工伤鉴定的时间也出具结果的时间都有详细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工伤保险条例当中16条所作出的规定故意犯罪或者是醉酒吸毒自杀自残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


·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
      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1、月工作时间,仅仅指劳动者全年法定工作日时间平均到每个月究竟是多少。其计算方法是: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此时间仅仅提供劳动者...


·离职后什么时候能解除劳动关系?
      任何人很难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工作一生,很过时候选择跳槽来进一步发展自己。离职过程中需要处理好自己的相关事宜,办理妥当离职的手续,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那离职后什么时候能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职后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正常辞职,一个...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怎么开?
      农民工是劳动者中的弱势群体。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这种侵犯权利的行为经常发生,欠农民工的工资也经常发生。如果企业已经按时支付了农民的工资,他们可以去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今天,编辑将为大家讲解如何开具农民工无拖欠工资证明。如何打开农民工非拖欠工资的大门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


·安徽省工伤赔偿调整了哪些项目?
      安徽省工伤赔偿调整了哪些项目? 1、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40元,二级伤残230元,三级伤残220元,四级伤残210元。 2、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2018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


·我们在出行或者工作的时候
      我们在出行或者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发生一些意外,导致人身受到伤害,耽误了工作。比如我被汽车撞伤了,那么误工费该怎么计算呢?撞伤误工费几个月赔偿呢?下边本站的我们就为您提供关于误工费计算和赔偿标准的文章,供您阅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


·工程质量保修金新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新规内容是什么? 保证工程质量是我国一直以来致力去解决的问题,近几年一直出台相关政策来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常见的一种措施就是收取保证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建造商能够认真严谨的完成工程建设就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在新规中也有相关的说明,那工程质量保修金新规内容是...


·一、误工费休养时间以什么为准?
      一、误工费休养时间以什么为准?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建议的休息治疗时间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所以司法鉴定意见书误工时间判定是以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建议的休息...


·一、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是怎么规定的?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