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板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先和单位协议,协商不成,可走以下法律程序:(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在工作期间如果有工作单位拖欠工资我们可以就可以索要一定的经济赔偿。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自己劳有所得;一旦出现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时,我们要合理合法的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



·工业用地转让规定包括哪些条款?
      工业用地转让规定包括哪些条款?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可以将名下的工业用地进行转让,这样也利于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在进行相关操作时要符合工业用地转让规定。那么工业用地转让规定具体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供您了解。一、工业用地转让规定包括哪些条款1、超出两年未...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


·年休假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1、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休假等同于在正常工作。有些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定,职工休假期间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等,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说,上班获得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出勤奖,休年休假一样应获得这些。2、未...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为逃避责任而不签合同的情况,那此时没有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补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签合同被辞退怎么补偿 按照法...


·一、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办?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


·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吗?
      在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就业问题,随着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逐渐增加,还有退休人数年龄的增长,就业问题就非常的严峻了,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正在整顿之中,就业已经非常严峻了,但是还是有人入职了一两天就想辞职的人,对于工作很挑剔。那么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相...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解除劳动合...


·单位拖欠工资的该怎么维权
      职工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创造了经济效益,而作为单位也应当按照之前约定的工资数额,及时、足额的发放工资。但现在却经常出现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职工应该怎么维权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拖欠工资的该怎么维权 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


·聘请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是否需要?
      聘请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是否需要?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具体的期限的,通常是到期才会终止劳动合同,但实践中也会因为一些其他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那么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合同期限已满。 定期的...


·职工承诺不缴社保,单位不缴算不算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相对来说,用人单位是占主导地位的,一般处于强势,而劳动者处于被动地位,相对弱势。《劳动法》第7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