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人人都在用微信,这种沟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人人都在用微信,这种沟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通过扫描陌生二维码、打开微信陌生人链接受骗过。网络诈骗、手机诈骗成为了信息时代新型的诈骗方式,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应该掌握些防骗技巧。那么如何防范微信被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您支了什么招。

一、微信诈骗的手段主要有什么?
1、利用代购诈骗:诈骗者声称为您打折海外代购,付款后诈骗分子会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理由要您加付“关税”,但您加付了钱之后却收不到货品。
2、二维码诈骗:诈骗者以商品为诱饵,给您返利,再发送商品二维码,实则是木马病毒。一旦安装,木马就会盗取您的应用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3、盗号诈骗:诈骗者冒充您的家人跟您联系,并以各种理由向您要钱。
4、身份伪装诈骗:诈骗者一般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与您搭讪骗取您的信任,进而以借钱、商业资金紧张、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
5、点赞诈骗:现在微信“朋友圈”这种诈骗方法最多,一种诈骗方式是集赞者发布消息称集满多少个赞就可以获得礼品或优惠,实际等您集满了赞,去兑换礼品或是领取免费消费卡时,拿到手的奖励却“缩水”了。另一种诈骗方式是有的商家发布点赞信息时,并不透露商家具体位置,而是要求参与者将自己的电话和姓名发到微信平台,一旦征集的信息数量够多了,这种“皮包”网站就会自动消失,目的是套取更多人的真实个人信息。
6、微信假公众账号诈骗:诈骗者喜好在微信平台上取类似于“交通违章查询”这样的公众账号名称,让您误以为这是官方的微信发布账号,然后再进行诈骗。
二、如何防范微信被骗?
1、消费者最好去正规的购物网站购物,或者到实体店采购。
2、手机不要随便安装不明程序,否则吃大亏必不可免!
3、无论通过什么途径认识的朋友,都要牢记:“交友需谨慎,少做白日梦。”
4、对微信点赞的信息还是先打个电话咨询一下,必要的时候可以把咨询答复录下来,防止商家到最后“赖账”;也可以直接实地去看一下。
5、对于各类公众账号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多方求证真伪,尤其不要随意进行网上交易。
6、遇到微信被盗号的情况,您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听对方声音就可以避免受骗。
由此可见,日常生活中,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的使用特点招摇撞骗的情况很多,微信被骗的案例层出不穷。我们建议您,在使用微信过程中,要对好友进行有效甄别,不能什么人都加。那些陌生二维码、陌生链接千万不能打开,对于各种公众号的推销也不要轻易相信。总之,保持好心态,不要贪便宜,使用管理好自己的微信。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内容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


·第二次工伤鉴定更改是否有可能
      工伤鉴定的结果尽管说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公正的。但是,也不一定所有的事情都是绝对的。有些时候,鉴定的结果是受很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的。所以说,在拿到鉴定结果以后,如果对鉴定的结果不服的话,就可以申请二次鉴定。那么,第二次工伤鉴定更改是否有可能呢? 一、第二次工伤鉴定更改是否有可能? ...


·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发生工伤的,公司或者员工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认定结束之后可以的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需要进行申请,并且有申请的时间限制,具体的认定程序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认定期限 公司或员工向社保部门申请...


·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打工者被劳动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况越来越多,有些劳动者会选择仲裁渠道解决。那么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的内容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有一般和特殊两种。所谓一般的仲裁时效是指“劳动...


·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包括什么
      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在我国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是需要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费。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算是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那么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有那些呢?就由网站的我们为您做一下具体的介绍吧。 一、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中规定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主体是比较多的,包括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以及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但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要求不同,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规定时效申请。而在申请的过程中也需要搞清楚工伤认定流程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职...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电气工程在目前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非常大,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后期效果,可以说是工程的核心。不论是工业还是民用建筑,都依赖电气工程来实现正常的运行,因此电气工程的质量的验收就必须要进行严格把关,那么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有多少
      在生活中,如果发现自己从事的工作并不是很满意后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因为一些原因与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也应该对职工解除赔偿。有很多职工并不知道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还有赔偿,所以就错过了离职后的这一项赔偿。下面我们给您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


·厂里没签劳动合同一年如何赔
      厂里没签劳动合同一年如何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