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规定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即只能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但同时也规定了此罪并不属于职务犯罪。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具体考虑当地的详细量刑规定。下面我们带来福建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017年最新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职务侵占最新数额规定

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三、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属于财产类犯罪,在定罪处罚的时候都要充分考虑犯罪所得的数额,不同的数额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并且,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可能不同地区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详细量刑标准也不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做什么事情,都十分的讲求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你所主张的事情不成立,这一点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更是如此,比如说刑事案件中,需要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是否构成强奸罪如何判断?
      是否构成强奸罪如何判断?(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


·强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强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认定强奸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


·批捕后的无罪释放有吗?
      一、批捕后的无罪释放有吗? 是有的; 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即无罪释放。不是有关系就能释放的。 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


·刑事诉讼法释放依据是什么样的?
      您都知道,如果自己有了什么违法违纪的行为的话,那么是可能会受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的拘留逮捕的,可是如果说在查看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需要刑拘的问题的话,一般是会及时的进行释放的,但是释放也是需要有一定的依据的,那么刑事诉讼法释放依据是什么样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最长羁押时间是多长
      公民在触犯刑法或者涉嫌犯罪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么,刑事强制措施有哪几种?刑事强制措施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也就是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那么,犯罪嫌疑人最长羁押时间是多长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


·羁押两个月可以申请缓刑吗
      羁押两个月可以申请缓刑吗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刑期在三年以下,理论上都可以适用缓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有没有可能判处缓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


·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
      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伪证罪只能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有作伪证的行为,那么一般是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那此时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通常人们所说的民事伪证罪主要就是指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罪名。...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怎么处理?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全称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罪名。而法规竞合则是指一个人犯了多种类型的罪,依法只适用其中一条量刑标准的情况。那么,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应该怎么处理?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处罚又是什么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抢夺武器装备罪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