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双方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

企事业单位用工,一般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为主,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

因此,《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具体哪些岗位可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列举,或许今后出台的司法解释或实施细则会有所涉及。

目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


·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单位里的职工在忙忙碌碌工作了一年以后,就会考虑申请放年休假。年休假可以让职工疲惫的身心得到放松,还可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下文是关于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规定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的规定有哪些职工连...


·异地劳动关系转移需要注意什么区别,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工作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只要存在劳动关系我们应该签订相关的劳动协议合同,但是后续的工作生活中可能还会出现劳动关系转移的情况,对于劳动关系的转移,当前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劳动关系转移的内容,那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异地劳动关系转移需要注意什么区别(问题)呢? 异...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费?
      非全日制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由谁缴费? 由用人单位缴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3﹞12号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


·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什么?
      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什么? 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10月时间,人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需要续签,具体如下所述: 1、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指合...


·法律规定扣工资是犯法吗?
      法律规定扣工资是犯法吗? 一、法律规定扣工资是犯法吗? 1、请假扣3倍工资违法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 例如: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


·一、二次手术误工费能否支持?
      一、二次手术误工费能否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所使用的前提为原告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原告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原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损失,这与伤残赔偿金的赔偿内容是一致的。但伤残赔偿金与二次手术的误工费...


·外派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外派劳动合同范本具体是什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时效是否可以中断
      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劳动仲裁调解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上市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
      上市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偿吗?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


·工作中受伤怎样确认工伤认定?
      最近几年,经常听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纠纷的案件,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工伤事故造成双方对薄公堂,双方各执一词。其实工伤事故发生时,应第一时间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作中受伤怎样确认工伤认定?我们的法律对此都有非常明确的解释,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先关资料。 一、怎样确认工伤认定? 根据我...


·约定加班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约定加班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