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手机不接该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遇到他人欠钱不还、电话关机、微信拉黑、玩失踪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管好欠款欠条、借款借据等证据,搜集对方其他重要的信息,比如常住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及时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1、首先我们需要弄清楚他们是否有钱,如果是有钱故意不还那肯定是不行的,可以直接找他们说清楚,如果没钱的话可以视情况,我们不急用的时候可以不用忙着催款,给他们一些时间,但是也要想办法提醒他们让他们还记得自己欠着钱的呢。2、感知以情,晓之以理,自己说的话可能他已经免疫了,通过旁敲侧击的方法,找一个和他熟悉的人,然后,就你的经济困难对其大诉其苦,并把占用你钱财的人数落一番,旨在让对方出面替他说出你难以启齿的讨钱话。这种借钱不还的恶名他应该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3、如果对方故意不还的话那我们也不用客气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情况下还不还的时候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时应书写案件的起诉书,对案件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住址、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案件经过、诉讼请求进行书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对拒不偿还的债务人进行判决,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权益。



·挪用公款数额判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数额判刑标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384条)(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


·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
      国营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要回来? 一、欠债公司破产倒闭如何追债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国际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


·社会抚养费,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后来改为“
      社会抚养费,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后来改为“计划外生育费”,再后来经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在行政执行上,具有强制性和补偿性。征收后会有票据,以至于有存单面对相应调查。有些人缴费后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遗失,那么会有什么影响呢。 社会...


·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1、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2、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3、...


·民间借贷现在没钱还会怎样
      民间借贷中出现没钱还的情况其实也是蛮多的,主要是在债务到期的时候,债务人却是不具有还债能力,当然也有那种恶意不还债的情况。针对不同的情况,此时的处理措施不同。那一般民间借贷现在没钱还会怎样呢?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现在没钱还会怎样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可...


·欠款金额达到多少才可以起诉?
      多少都可以。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理论上讲,欠一元钱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得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了。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一、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是否审查债权实际存在?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是否审查债权实际存在?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是审查债权实际存在的,应当是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然后提供证据证明存在着债权。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强制性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


·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也比较多,如贪污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在很多案件中,犯罪分子既贪污国家财产,又存在挪用公款的行为,很多人会将两者混为一谈,其实是不对的。那么,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算?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算??离婚时双方债务的计算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划分平均计算,首先是尊重当事人的合法真实意愿来进行决定,如果双方争执不休不能够达成一个统一的决定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运用到法律的判决了,这样的一种计算法定规定是债务共同承担的。双方对债务无异议,且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债义务。借款合同一旦出错,必然会损害其中一方的利益。那么借款合同写错了怎么办呢?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