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涉及哪些流程?

不只公司可以请法律顾问,私人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部分生意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

所以我们平时在电视上可以看到一些老板这么说:这个问题你不要跟我谈,去找我的律师谈,这种就是私人的对外公布的法律顾问,不是说有没有必要,而是个人懂不懂这种法律风险,有没有这个法律风险的意识,一般来说,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考虑是否应该聘请法律顾问,如果业务量较小或业务相对简单的话,也不需要过分铺张浪费,一句话,应该以“按需订制”为标准。

1、发聘,聘请方请求指派律师为其担任法律顾问的意思表示或请求。通常,聘请方可以直接向律师事务所发出聘请法律顾问的约请,也可以通过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向律师事务所发出约请,这时你可以在针对自己想聘请的律师发出聘请。我们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聘请人工作地做出意思表示都可以哦。

2、然后等待应聘方接受聘请。应聘方做出同意,这种应聘做出的表示,可以口头承诺,也可以是律师事务所复函承诺。对此,做出的同意指派律师为其担任你的法律顾问,这时的你出于慎重考虑,可以对他的合法资格进行调查,确保自己的聘请满足自己的要求。如果,你的聘请没有成功,那么你应该换一个要聘请的法律顾问,或者向别的律师事务所发出聘请法律顾问的约请。

如果聘请成功,彼此要明确好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法律关系和应办理的有关手续。除此之外,双方就律师人选问题,顾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方式、期限、责任、收费数额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3、签订聘请协议。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之后,都没有异议,可以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后,合同或协议即生效。这个合同的生效,顺便提示必须要加盖聘、应双方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自然人也是一样的。

合同签完了,可以向顾问律师颁发聘书了,或者登报声明,这样你聘请的法律顾问就正式为你工作了。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我们在出来找工作的时候,就要与聘请公司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然后按照合约内容履行。可是也经常会有劳动争议的产生,这是不利于企业盈利发展的。下面我们看看,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制度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通过劳...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是建筑工程方面的常见的纠纷,是值得我们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是建筑工程方面的常见的纠纷,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那么,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 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的为了适应已经改变的市场环境,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由于企业改制是一个逐渐适应新环境的过程,故而根据实际需要,难免会与一些职员解除劳动关系。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的,具体来说,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


·劳动合同日期格式一般是怎么写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
      劳动合同日期格式一般是怎么写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后面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这取决于合同是何时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


·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
      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从法律上看,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所以,当劳动者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


·老职工辞退补贴规定内容是什么?
      老职工辞退补贴规定内容是什么?老职工辞退补将会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发放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


·受到工伤后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是劳动法中最具实践性的问题之一,工伤发生后予以工伤赔偿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可是若员工受到工伤后该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呢,此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又包括了哪些?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不了咋办?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不了咋办? 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需要劳动的企业工作。企业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劳动是指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外派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区别如下:各单位签...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第44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