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规定,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回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

    二、贷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合同法》赋予的对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检查、监督权。

    三、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享有停止发放未发放的借款和提前收回借款的权利。

    四、向借款人提出纠正借款使用建议书的权利。

    《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提供给借款人借款,逾期交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通知借款人按期还款的义务,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十日前,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期还款,未作书面通知的,造成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的,借款人不承担逾期还款责任。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借贷行为实现犯罪,借贷合同还有没有效?
      借贷合同中出借人一方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被生效判决认定为犯罪的问题。这里所说的出借人一方涉嫌犯罪或者已经被认定为犯罪的借贷行为,通常是指出借人利用非法手段获取资金,并将该资金用于放贷的行为,或者利用自己保管资金的方便条件,将不能出借的资金用于放贷的行为。 那么...


·借款人构成非法集资罪时,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被刑事判决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所涉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因此无效。分析合同效力应当追本溯源,从民法理论出发,探究刑法设立有关罪名的立法目的,避免刑法的调节作用过度泛化以致侵蚀民法领地。如果民间借贷合同本身不存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无效情形,其效力理应受到肯定性评价。保证合同依...


·共同担保人享有追偿权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采用列举的形式,明确了担保人之间可以互相追偿的情形。 第13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


·公司担保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在以往最高院的裁判规则中,该条规定被视为管理性规范,非强...


·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由生效裁判认定为犯罪的情况下,担保人会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犯罪为由,主张自己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对此,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二条二款的规定,根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借贷合同有效的条件?
      (1)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要有合同关系。这一合同关系,应当由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符合借贷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构成要件。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不同,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合同不是实践性合同,不需要以借款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而是以合同协商一致后,签字盖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


·借款合同的主体资格
      依据贷款人不同,借款合同可以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二者有重要区别:
    1、贷款人不同。前者贷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机构,后者贷款人是公民。
    2、利息不同。前者是商...


·共同担保人内部追偿权的行使
      追偿权行使的前置条件: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能 《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第3款明确规定,“……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为了避免向债务人追偿、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的不确定性及循环追偿,以...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
      1.出借人主体资格 2018年4月银保监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金融业务活动...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规定,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回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 ...


·以下几种情况,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有时候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要求对方归还借款,却被法院判决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这是什么原因呢?今天就来了解一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