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工资太少做不下去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作工资太少做不下去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有些公司为了尽量减轻财务负担,招聘员工时将薪金定的很低,但仍有些急需工作的人会参加。不过,一旦加入到这种公司,发现干的活不轻松,但工资实在太低,就会想要主动辞职。这种时候打算离职的,虽然是主动离职,但是员工可以依据具体发的工资,结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公司是否违规,如果公司违规的,那么照样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首先地,公司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实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因此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并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在法律上可以依照下面的情形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因此,公司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公司标准的,属于违规行为,可以依法离职并要求离职补偿金。这个补偿金的标准,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是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因为是员工主动要去离职的,所以有些公司会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这个时候如果在找公司协商解决无济于事的话,那么建议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去申请仲裁的时候首先需要准备下面的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费用60元;

3、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最后,其实现在不仅仅是在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上面规定的几种劳动者主动辞职的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特别是对于工资的问题。要是公司不肯支付,经过劳动仲裁也没用的,那么可以接着去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规定怎样辞退哺乳期员工?
      法律规定怎样辞退哺乳期员工?1、在试用期间。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内怀孕或尚在产期、哺乳期的,则可能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为被用人单位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用赔偿。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劳动者应该怎么做
      很多劳动者在外打工的时候,经常都会遇到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形,可是大多数人遇到这种情况时都只能忍气吞声,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知道公司不发工资时自己该做些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讲解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1、收集、保留证据,依托劳动...


·《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的规定
      《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的规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能力不足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


·一、成都劳动合同会包括什么内容?
      一、成都劳动合同会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


·关于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一、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有两种不同的含义...


·工业气体产品购销合同有哪些
      工业气体产品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工业气体产品购销合同注意事项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签订购销合同应当注意以下要求 ...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限要如何认定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一般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至尸体火化之日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工作过程中,单位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需要发放补助给员工
      工作过程中,单位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需要发放补助给员工,那么此时单位发的补助属于工资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单位发的补助属于工资吗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


·一、签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了么?
      一、签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了么?若劳动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工伤鉴定一般是在工作单位所在的镇或区社保局申请即可
      工伤鉴定一般是在工作单位所在的镇或区社保局申请即可,不需要到市级的部门,也不须要去劳动局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


·入职前提供原工资单没有怎么办?
      求职者参加面试,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会通知其入职的时间及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有的企业要求新员工提供的资料比较多。一些外资企业会要求职工提供一份原单位的工资单,来判断之前职工的收入情况。那么,入职前提供原工资单没有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入职前提供原工资单没有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